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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范文推荐)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07-08 16:15: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范文推荐)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6篇

    第一篇: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纪委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融入中心、科学谋划、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落实责任、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的领导,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

    第五条 公司纪委的办事机构是组织部。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 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1、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5、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6、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按照上级规定以及年度公司纪委工作要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按照上级规定,受理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受理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五)按照上级规定,调查处理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向公司党委提出对违纪的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六)调查处理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向公司提出对违纪的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七)领导和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八)加强公司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九)承办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纪委书记的职责

    (一)主持公司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公司党委组织党内监督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结合实际,提出总体工作思路,组织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三)主持召开纪委会,研究决定公司纪律检查重大工作事项,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按照规定要求向上级报告重大情况。

    (四)主持召开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各党支部纪委委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问题,布置工作,通报情况,督促工作,推广经验。

    (五)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六)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教育。

    (七)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公司纪委副书记的职责

    公司纪委副书记依照公司纪委书记职责,协助书记工作。按照纪委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权。

    第九条 公司纪委委员的职责

    参加纪委会议,参与研究纪委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
    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审议;
    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公司纪委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公司纪委办公会,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纪委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参加;
    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纪委会并确定会议议题,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纪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公司纪委扩大会。

    会议主要研究决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指示的措施;
    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
    部署案件查处工作;
    按照党纪处分批准权限,向公司党委提出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公司纪委换届选举、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纪委书记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围绕议题,充分讨论,对需要表决的议题,分别表决并形成纪委决定;
    对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议题,可暂缓表决,待会后进一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第十一条 学习制度

    公司纪委学习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公司纪委委员参加。学习内容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因形势需要,可临时召集学习。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

      中共xx区xx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领导机关。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镇有关纪检、办法和制度、监察工作的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镇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镇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命令情况。
      (三)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镇党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四)负责调查处理镇政府各部门及国家公务员、镇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检查并处理镇党委各部门、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镇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纪条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政策的宣传工作、监察工作方针和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
    表彰奖励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第三篇: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常纪发〔2016〕23号

    关于表彰“清风传万家”家庭助廉系列活动

    获奖作品的通报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工商联,市各直属单位、民主党派、条线垂直(双重领导)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修身齐家,推动形成优良的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今年3月以来,市纪委、市文明办、市妇联、市文联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清风传万家”家庭助廉系列活动,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家训格言、家书手札、家风故事等作品,并通过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优秀家规家训和良好家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精神力量,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崇德向善、崇俭尚廉,以家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各地、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与。截至7月底,主办单位共征集到家训格言322条、家书手札72篇、家风故事140篇、传统家规书法作品352幅。经专家评选,分别评选出家训格言、家书手札、家风故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及传统家规书法入围作品51幅,现予以通报表彰。

    附:“清风传万家”家庭助廉系列活动获奖作品

    中共常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常 熟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常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0月9日

    附:“清风传万家”家庭助廉系列活动获奖作品

    (一)家训格言类

    (二)家书手札类

    (三)家风故事类

    (四)传统家规书法类

    第四篇: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海南省第五届运动会羽毛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2018年8月1日至7日

    (二)竞赛地点:三亚

    二、竞赛项目

    (一)团体赛

    男子团体(三场制),女子团体(三场制);

    (二)单项比赛

    1.甲组: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乙组: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3.丙组: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参加单位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参加办法

    (一)参加人数及规定

    1.每个代表队限报39人(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36名)。

    2.团体赛:男、女各1队运动员(男、女各最多5名、最少4名,上场运动员不得兼项,由甲、乙级运动员参加且至少有1名乙组运动员);
    单项:每个单位每个单项限报2人(单打)或2对(双打、混双);
    每个组别限报男、女运动员各6名。

    3.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单项的比赛,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比赛。

    (二)年龄规定

    甲组:17~18岁(2000年1 月1 日至2001年12 月31 日出生)

    乙组:14~16岁(2002年1 月1 日至2004年12 月31 日出生)

    丙组:13 岁(含)以下(2005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1.运动员资格

    (1)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海南省正式户籍。

    (2)须符合《海南省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琼文体〔2012〕112号)等有关规定,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向省文体厅办理注册,否则不予参赛。

    (3)各市、县输送我省优秀运动队并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在编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市、县参加比赛;经原输送市、县同意,办理交流协议,报省文体厅批准可代表其它市、县和行业参赛;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口市体工队优秀运动队从外省引进的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且在协议期内的运动员代表资格由各市、县、行业体协与运动员所在训练单位协商决定,报省文体厅批准。

    (4)未经省文体厅同意输送到八一队和其他省、区、市的海南籍运动员不能参赛。

    (5)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6)各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资格审查

    (1)省文体厅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问题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

    1.分两个阶段进行,根据报名队数决定第一阶段的分组和第二阶段的比赛办法。

    2.比赛方式。三场两胜制,比赛场序为单、双、单。

    3.每场三局二胜制,每球得分,每局21 分,先获两局比赛胜利,即比赛结束。

    4.团体赛上场运动员不可兼项,且每场比赛至少有1名乙组运动员上场比赛,丙组运动员不参加团体赛。

    (三)单项赛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交叉淘汰加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2.三局二胜制,每球得分,每局21 分,先获两局比赛胜利,即比赛结束。

    (四)报名排序。各单位在报名时,应按技术排列顺序(由高至低),曾获全国、省、市比赛优异者在备注栏内注明,以便抽签编排。

    (五)项目确认。各项目报名以及赛前技术会议上确认报名不足3队(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六)赛前检录。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注册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或与注册身份不相符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奖励

    1.比赛录取前八名,第一至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第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参赛队(人)8个(含)以下的,按参赛队(人)减2录取奖励。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海南省第五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二)计分

    1.前三名各计1枚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2.各市、县向海口市体工队输送并已正式吸收的在编运动员代表海口市参赛获得成绩的,采取与原输送单位分别计分、计牌。

    3.省文体厅在市、县布局的项目为必报项目,少参加1项,在代表团总分中减去30分,并调整布局项目名额。

    七、兴奋剂检查

    实行兴奋剂抽查,抽查人员名单由单项竞赛委员会决定,尿样送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检查,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弃权和罢赛

    (一)弃权和罢赛的认定

    1.正常弃权

    到达赛区后,赛前运动员确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的或在一场比赛中受伤(或突发急性病)者,须由该运动员所在队,向裁判长提交书面弃权申请,并附市县级(含)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大会医生签署的诊断意见,证明其不能参加比赛或不能继续比赛,经审核同意后,可按正常弃权处理。

    2.非正常弃权

    除以上正常弃权情形外,其它弃权行为均属非正常弃权。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况:

    (1)团体赛赛前交换出场名单时,因迟到超过规定的交换时间5分钟,被判该次比赛弃权的;

    (2)团体赛第一场比赛出场运动员,因迟到超过规定比赛时间5分钟,被判该场比赛弃权的;

    (3)团体赛其它场次比赛出场运动员,因迟到超过规定的比赛时间5分钟,被判该场比赛弃权的,比赛时间从上一场裁判员宣布比赛结束开始计算;

    (4)因一次团体赛的比赛中,一方出现两场弃权,被判该次团体赛弃权的;

    (5)因团体赛出场名单填写出现错误,错误的场次被判弃权的;

    (6)单项赛的运动员因迟到超过规定比赛时间5分钟,被判该场比赛弃权的,比赛时间从上一场裁判员宣布比赛结束开始计算。

    3.罢赛

    因运动员、运动队原因,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运动员或运动队赛前或赛中拒绝出场比赛或拒绝继续比赛、赛后拒绝参加颁奖仪式等行为,经说服教育工作后,由裁判长计时,时间超过5分钟,仍不比赛或不参加颁奖仪式的,视为罢赛。

    4.弃权和罢赛的认定和解释工作由裁判长负责。

    (二)处罚办法

    1.单项比赛,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天内参加两场(项)以上比赛(含同一节内),赛前要求其中一场(项)比赛弃权者,除赛中因受伤、疾病按正常弃权处理和该运动员被判该场(项)比赛弃权外,该运动员在同一天内不得参加其他比赛(含同一节内)。

    2.对非正常弃权的运动队、运动员,保留其第二天继续参赛的资格,但将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1)团体赛弃权一场比赛罚款1000元人民币,弃权一次团体赛罚款3000元人民币。

    (2)单项赛弃权一场(项)比赛罚款1000元人民币。

    (3)对运动员、运动队的罢赛行为,对运动队处罚1000元人民币,并视情节对运动员、运动队处以取消比赛资格、停赛、禁赛等处罚。

    (4)全部罚款交大会竞赛委员会。

    (5)受罚运动员、运动队办理缴款手续后,方能继续参加比赛(罢赛除外)。拒绝缴款者不能继续参加比赛,视情节另行处理。

    3.罢赛、被判非正常弃权或消极比赛者,所在运动队将被取消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的资格,相关运动员(双打和混双项目配对的两人)也将被取消参加体育道德风尚评选的资格。

    4.造成罢赛事实的运动队、运动员,还将被取消该项目(团体赛或单项赛)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运动队所有项目的参赛资格。

    5.对运动队、运动员消极比赛、非正常弃权及罢赛等行为,由竞委会将视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参赛单位须于2018年2月15日前报参加比赛的具体小项和运动员人数;

    2.参赛单位于2018年5月30日前在海南省体育信息网()上按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后,信息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3.2018年6月10日前(以邮截为准)将报名表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和医务公章,分别用快件寄到省文体厅竞体处(联系人:李业挺,电话:,海口市海府路59号,邮编:570204)及省体育总会(海口市国兴大道省图书馆后门体育综合楼三楼,邮编570203)。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二)报到

    1.各参赛队须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具体报到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报到时须交验注册证、医院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资料不全或未按时报到者,不得参加比赛。

    2.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并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证章。

    十、相关经费

    (一)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伙食费150元,往返差旅费处理。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裁判员、仲裁员等技术人员食宿、交通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三)赛风赛纪保证金。每队交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如所有参赛选手符合参赛规定,则退回全部保证金,否则按有关规定扣除。

    十一、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裁判员由省文体厅选派,不足则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海南省第五届体育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

    海南省第五届体育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 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领 队、教练员

    职 务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领 队

    教练员

    教练员

    运 动 员

    序号

    组 别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注册证号

    比赛项目

    备 注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合双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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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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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组 别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注册证号

    比赛项目

    备 注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合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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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组 别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注册证号

    比赛项目

    备 注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合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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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团体、单打栏内填写“√”;
    在双打、混合双打栏内填写相同的数字或字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医务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第五篇: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纪委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融入中心、科学谋划、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落实责任、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的领导,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

    第五条 公司纪委的办事机构是组织部。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 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1、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5、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6、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按照上级规定以及年度公司纪委工作要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按照上级规定,受理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受理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五)按照上级规定,调查处理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向公司党委提出对违纪的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六)调查处理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向公司提出对违纪的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七)领导和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八)加强公司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九)承办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纪委书记的职责

    (一)主持公司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公司党委组织党内监督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结合实际,提出总体工作思路,组织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三)主持召开纪委会,研究决定公司纪律检查重大工作事项,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按照规定要求向上级报告重大情况。

    (四)主持召开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各党支部纪委委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问题,布置工作,通报情况,督促工作,推广经验。

    (五)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六)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教育。

    (七)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公司纪委副书记的职责

    公司纪委副书记依照公司纪委书记职责,协助书记工作。按照纪委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权。

    第九条 公司纪委委员的职责

    参加纪委会议,参与研究纪委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
    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审议;
    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公司纪委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公司纪委办公会,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纪委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参加;
    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纪委会并确定会议议题,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纪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公司纪委扩大会。

    会议主要研究决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指示的措施;
    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
    部署案件查处工作;
    按照党纪处分批准权限,向公司党委提出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公司纪委换届选举、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纪委书记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围绕议题,充分讨论,对需要表决的议题,分别表决并形成纪委决定;
    对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议题,可暂缓表决,待会后进一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第十一条 学习制度

    公司纪委学习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公司纪委委员参加。学习内容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因形势需要,可临时召集学习。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篇: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中心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文章标题:中心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乡第十一届党代会以来,在乡党委和县纪委的领导下,乡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纪检职能,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贯彻执行,推动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苗(一)、抓好党性党纪教育,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党性党纪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利用乡党校、村党员之家,广泛深入地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性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参加纪检知识竞赛,观看反腐倡廉录像带,使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乡村干部受教育面达90以上。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了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转变了工作作风,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入

    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廉政组织网络建设和制度建设;
    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等形式,认真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普遍建立了规范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不利于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为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建立完善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乡村两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与乡党政领导所分管的工作结合起来,制定了《乡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到每个领导身上;
    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量化到全乡有关职能部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全乡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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