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尔文档网 - www.qiying88.com 2024年05月20日 08:46 星期一
  • 热门搜索:
  • 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3年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3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9-10 20:06:16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3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篇一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内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浙江省外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三)无专业加试要求。

    (四)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选拔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本人参加综合测试的专业相一致,否则无效。具体办法详见《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一条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如生源不足时,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因专业培养需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不适宜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报考。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篇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书面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学校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助学体系,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电话:0571-86929123、86929232

    传真:0571-86929124

    e-mail地址:zsb@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法规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法规政策为准。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篇三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481。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历证书:本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10018。

    推荐访问:浙江 简章 水利水电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3篇) 2023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3篇) 2022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