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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及我国在防治方面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2-10 16:30:04

    临汾市林业发展中心 秦晋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也随之增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林业也朝着健康、持续化方向发展。然而,林业有害生物一直都是威胁森林、生态的主要原因,防治不及时或不科学都会导致灾害扩大化,不仅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及生物多样性,还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严重的生存、生产危机。因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已经迫在眉睫。初步统计,当前我国境内的林业有害生物已超过八千种。不同有害生物的属性不同,因此单一的防治方法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必须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并采用综合化防治手段,有效遏制林业病虫害的爆发与恶化,确保林业资源安全及生态和谐。笔者在此结合自身经验,对相关问题及策略的分析、探讨如下。

    林业有害生物指的是对林木、森林、种苗等正常生长和生存具有影响、破坏的各类病害、虫害及入侵生物等[1]。林业有害生物既会对本区域内的现有林木植被造成严重威胁,也会随着病害扩大和加重波及其他区域物种;
    既会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也会对人类社会构成影响。其主要危害体现如下:

    1.1 危害森林资源安全

    林业有害生物主要是会林草植被造成破坏,如病虫害既影响树木的健康生长,也会严重降低树木的存活率,某些害虫啃食林苗种子、根茎叶等造成树木无法吸收营养,逐渐枯萎直至死亡;
    还有部分树木患病后生长发育迟缓、畸形,使得林木资源总量减少,造成森林覆盖率下降,严重影响森林资源安全。

    1.2 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

    林业有害生物不仅包括病、虫害,还涉及其他具有极强生态侵略性和破坏性的外来入侵物种,比如“加拿大一枝黄花”“水葫芦”“葛藤”、红火蚁、萧氏松茎象、双条杉天牛等。这些生物的共同点是环境适应能力强、繁殖速度快、抢夺其他植物及生物的营养物质,具有较强的寄生破坏性。这些有害生物的入侵将造成侵入地区生物的正常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使得原生生物逐渐减少,生物种类变得单一,严重威胁到生物多样性。

    1.3 诱发多重环境社会问题

    林业有害生物对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也会引发其他一系列的相关危害。比如森林资源总量减少,降低森林的气候调节作用和大气有害物质的中和能力,影响地区空气质量,同时还会降低植被的地表水涵养能力,容易引发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有害生物入侵,使得生物链条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造成一些生物泛滥而其他生物灭绝,对于林业方面,就会导致林木资源结构不均衡,降低林木资源的利用率,影响到人类生活、生产等,由此带来生态和经济的双重影响。

    我国地域广阔,森林资源丰富,但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也比较严重,防治时效及防治手段等方面的缺陷也使得灾害程度加重,现状如下。

    2.1 有害生物种类多,防治难度较大

    我国林业有害生物已经多达8000种,最常见、危害性较大的主要有害生物就有300多种,面对如此多的有害生物,要想有效防治必然会耗费巨大的人财物资源,同时对防治技术也有着较高要求。地方林业部门经费、人力、设备和技术等方面有限,难以做到有效防控治理,使得某些病害进一步扩大甚至恶化。一些地区长期采用单一的事后防治手段,不仅达不到有效遏制和杀灭林业有害生物的目的,反而会加大防治工作的难度。

    2.2 外来入侵生物多,危害扩大升级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一些外来物种被有目的地引入本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传入我国,比较常见的有紫茎泽兰、薇甘菊、福寿螺、豚草、毒麦等,这些生物刚开始对其他生物的影响不明显,造成的危害较轻,因此不被人们所重视。但是随着其快速发展,周边物种的侵害加速,导致本地原生物种逐渐灭绝,形成生物侵害。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当前我国已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多达660多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环境存在潜在威胁,包括40种有害植物和31种有害昆虫;
    全国67个自然保护区共发现215种外来有害物种[2]。此外还有一些未被发现的有害生物,并且种类与总量都可能持续增加,导致我国林业安全受到的危害更为严峻。

    2.3 潜在的危害较大,灾害复发性高

    部分有害生物的危害具有较大隐藏性,初期危害特征不明显,很容易被忽视,等到被发现时已经难以防治,尤其是一些寄生类害虫和植物,它们对林木植被的侵害伴随其一生,主要通过寄生吸取营养,或逐步蚕食,初期不会对植被造成根本性危害,中末期已使得林木无可挽救。现阶段,各地林业部门使用的最为普遍的防治手段依然是化学药物,但是长期用药很容易形成耐药环境,一些有害生物通过不断进化,慢慢地产生抗药能力,药物失去作用,同时让害虫变得更加顽固。经常可见,防治初期效果明显,而后就开始下降,最后完全失效,林业病虫害等反反复复发生,难以根除。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一项复杂工程,防治策略应比较科学有效,防治手段应多样化,且要形成完善的保障体系,才能取得满意的防治效果。但是纵观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存在诸多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具体内容如下:

    3.1 风险监测与预报工作不力

    要想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必须在有害生物萌发初期就及时采取措施,最为关键的是需要加强对有害生物风险的监测和预报。目前我国在这项工作上存在不及时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有如下:一是有害生物监测技术及设备设施相对落后,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高,不能为及时防治提供有效信息支持;
    二是部分地方林业部门对有害生物的监测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造成监测工作滞后,无法有效跟踪防治病虫害;
    三是缺乏健全且科学的监测、预报机制和途径,无法确保风险监测与预报工作落到实处。

    3.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研究尚浅

    虽然我国林业有害生物众多,但针对专业防治方面的研究起步比较晚,研究的深度相比国外还较浅,这就造成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较为薄弱,对有效防治工作的指导、支持力量不够。已有的防治方法多采用化学防治或人工防治手段,关于微生物防治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具体的防治技术措施不明确,缺乏可行性,甚至防治措施中有一些是个人经验或预想;
    新型防治设备和无毒害药物的研发能力较弱,现有产品适用性或长效性不强。

    3.3 防治部门沟通不畅或缺乏合力

    林业有害生物不仅种类多,而且分布广,具有较大的防治难度,单靠林业部门难以实现全面、有力的防治,因此必须加强多方合作,形成防治合力。目前,我国在该方面的管理主体存在职权交叉,涉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的问题,林业管理部门、资源环境部门及环境卫生检查、监测部门等往往存在不同意见,工作中又彼此缺少沟通、交流,各自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既可能出现重复管理也难免存在管理漏洞,不仅造成人力财物等资源浪费,同时防治效果不理想。

    3.4 防治工作忽视疫病检疫环节

    疫病检疫工作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核心环节,准确的检疫结果可以有效提升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多数林业病虫害的潜伏周期较长,危害特征不明显,防治管理人员难以直观发现并及时采取措施,因此要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的同时,强化疫病的检疫工作。当前,一些地方防治部门和管理人员对于林业生物疫病的检疫不够重视,只有发现问题后,才考虑如何防治,是按照发现问题——预防问题——治理问题的思路来防治的,由于发现林业有害生物问题存在滞后性,因此防治工作也多属于事后弥补。如果能提前开展重点检疫、监测,则能够实现防治工作前移。

    防治林业有害生物要讲究效率更要重视质量,应有健全的防治机制和科学完善的防治策略,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4.1 重视并加强监测预报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具有过程发展性,从有害生物出现到开始侵害再到造成损失,有一个时间过程,如果发现的及时,就可以将有害生物消灭在萌发状态,对于保证林木健康的作用巨大,否则便会错失最佳防治时机,任由危害加剧。防治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监测预报工作的重要性,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保方针,严格执行防治政策[3]。要在目标区域设立多个监测点位,挑选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多种先进的智能化监测设备(自动虫情测报灯、病菌孢子自动捕捉设备、农林生态远程实时监测系统等)进行定点监测,同时做好监测信息的详细记录,通过对各时间阶段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比对,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预判危害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将可能存在的危害风险信息做进一步研究,确定后及时向管理中心预报、预警[4]。为保证监测预报工作质量,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让他们熟悉各种林业有害生物的生物特征及危害现象,以便于准确发现和预判危害。

    4.2 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研究

    林业有害生物具有不断进化、发展的动态性趋势,我们的防治理论、思维模式和技术手段都应该相应的革新升级,针对我国当前严峻的林业有害生物问题,防治部门应不断深入地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从而形成一套防控、防治策略。一方面要立足地区林业实际,结合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历史事件,研究其爆发、危害规律,找到有效的防治办法。另一方面还要深入分析、研究其他林区以及国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成果经验,综合对比、归纳防治新技术、新思路及相关措施,积极利用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技术手段加以防治。采用营林防治手段,通过科学种植和科学管理,大力发展混种林,避免林木结构单一,提升林业对有害生物的整体预防能力;
    采用微生物防治手段,使用昆虫生长调节剂、白僵菌等生物制剂以及仿生制剂实现无公害防治;
    利用害虫生物特性,采用光源或食物诱杀、引入天敌捕杀等措施进行防治[5]。从而进一步补充现有的防治策略,以此增强防治能力,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4.3 畅通内外沟通渠道,形成防治合力

    鉴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复杂性、系统性,林业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机构、组织团体之间的广泛联系、密切沟通,采纳各方有用的建议和意见,不断调整、优化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策略,同时提升防治效率及质量。一是要与林业技术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生物科技企业、地方群众等建立联系,全面收集关于林业有害生物的相关信息,广泛征询他们的防治意见,通过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科学的防治策略,避免防治思维狭窄,方法单一等问题[6]。二是加强与环境部门、监测部门、检验检疫等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及合作,统一部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围绕防治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清晰划分防治任务,各部门之间彼此配合,人员、设备和物资等进行统一的合理分配,提升资源利用率,降低防治成本,形成防治合力,避免出现漏洞。

    4.4 加强检疫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近年来,外来入侵物种越来越多,给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带来了更大压力,重视并加强检疫意义重大。第一,要常态化地开展定期检疫工作。尤其是对于发生生物病害的林区或一些高危地区,要增加检疫频次,提升检疫等级,以便于及时发现和从源头上减少外来入侵物种[7]。第二,加强林草种苗市场监管,严格落实“三证一签”制度。一方面要强化林草种苗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林草种苗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和保障林草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外来入侵物种的检查,准确掌握危害面积和危害情况,探索不同防治方法,构建外来入侵物种的应急防控技术体系。第三,严控林木运输检疫工作。针对特殊情况每个运输节点都要进行一次抽检,对检疫中发现的病害苗应立即采取消杀处理[8]。第四,加强检疫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可以利用现代传媒平台和传统媒介,全方位、多层面地宣传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检疫和治理,以及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林业有害生物的科学有效防治。

    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森林危害和社会影响重大,防治必须趁早、及时且科学、长效。破解我国当前林业有害生物危机需要着眼大局、兼顾细节,强化监测预报、深入理论技术研究、形成防治合力、重视检疫等工作,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防治体系,确保我国经济、社会、生态等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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