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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网事件”对我国文献数据库行业的警醒与反思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2-11 10:30:04

    曾建勋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100038)

    2021年12月,九旬老教授赵德馨向知网维权一事成为社会热点,2022年4月,中科院因千万元续订费而停用知网数据库,再次将知网推上舆论风口浪尖。事实上,诞生于1999年的知网,脱胎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号称收录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学术资源,累计整合国内外期刊文献2亿多篇,其期刊资源数量以及独家期刊的数量和质量、用户规模、市场覆盖率、用户依赖程度、市场销售额等均长时间明显处于领先地位。至2020年,知网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7万家机构用户,全文下载量达每年20亿篇次[1],拥有其他替代平台找不到的许多内容,在实现全社会知识资源传播利用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现已成为国内占据竞争优势的中文文献数据库平台。以至于尽管知网一次次陷入“侵权”和“定价高”的舆论漩涡,但还是作为所谓“用不起、离不开”的知识基础设施,成为了学生和老师科研的刚需。据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已对知网开展反垄断调查,以制止学术文献数据库服务市场的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让期刊、作者以及机构用户和读者有更多的选择,保护以作者和读者为主体的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相关行业乃至整个学术生态环境改善,有利于知识的创新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社会舆论对知网的“口诛笔伐”,既反映出知网个体的本身问题,也表现出整个文献数据库行业,甚至知识内容产业合理布局的矛盾;
    既反映出知网的“利欲熏心”问题,又表现出数据库上下游各类主体的不和谐“声音”,也反映了新形势下我国文献数据库发展面临的数字治理困境。知网事件曝出的种种问题值得警醒和反思,需要研究中国文献数据库经营模式的路径转换,深究“知网让知识变得越来越贵”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规范、引导我国各类文献数据库健康、有序发展,平衡作者、期刊、平台和读者之间的合理利益关系,为社会、大学和研究机构提供更为公平的服务。

    2000年前后,鉴于我国期刊出版小而散的状况,期刊社自身数字出版能力有限,无法整合出版资源,难以适应数字出版所需的规模经济效益,大多数期刊的论文数字化传播都搭载在知网、万方和维普等三家数据库平台上,我国文献数据库建设走出了与国际上完全不同的发展模式。期刊社全面负责期刊论文的组稿、审稿、编辑、排版和印刷版出版发行,而多数期刊社则将论文数字传播授权三家平台进行,期刊传统原始出版与新兴数字出版主体分离,形成两张皮,期刊社本身没有践行融合出版,没有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期刊质量提升和数字化出版能力提高,导致数字版权经营主体错位。

    而当时数据库对作者版权获取的普遍做法是,通过期刊社转授,不是获得作者直接授权,而期刊社对作者的版权获取多是通过期刊约稿声明、版权声明、征稿启事等单方声明方式,即稿件一经采用即视为作者将作品的著作权授予本刊使用,或者同意作品被知网等数据库收录和传播,而作者并不明晰。这种期刊对作者版权获取的“过渡性”措施,由于方式粗暴,对作者版权的不尊重,引起作者不满,导致诉讼频发。近期赵德馨教授的胜诉,说明单方面的版权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原载期刊的投稿须知不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进而知网基于与原载期刊社签订的协议书实际上未能获得论文作者的授权,这里知网和期刊社二者构成共同侵权。所以,在数据库平台构建初期,没有按照版权授权的规范模式进行操作,整个授权链条不完整,导致早期有很大一部分论文实际上没有获得作者授权,与作者产生的授权纠纷便成为行业历史遗留问题,是整个行业发展过程中没解决的漏洞。实际上问题的关键是我国期刊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出版,期刊社没有逐一地与作者签署获得独占许可使用权及转授许可权的协议,而知网等平台不直接面对作者,不可能针对每一篇文章获得每一位作者的单独授权,行业内也没有建立一种集体著作权组织的机制。期刊出版者与数字化经营者分离,数据库商成为经营主体,而出版方成为配角,数字全文的经营主体错位,直接造成论文数字化传播中的版权矛盾集中于数据库商,这种版权经营模式埋下侵权隐患;
    更重要的是数据库商主要收入来自版权收益,盈利重心在全文上,全文资源这种具有公共需求性质的产品,其来源于期刊社和作者,并非数据库商自身原创产品,连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都要付费,也没有在平台上构建作者服务认证系统,提供作者管理个人学术成果的工具,实施对作者学术评价报告、学科前沿推送等专项服务权益,高额的全文“知识收费”与“微乎其微”的作者回报形成巨大反差,更容易引起作者的“愤怒”。

    2022年4月18日中宣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我国应实施以期刊社为经营主体的出版融合发展工程,大力推进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期刊社技术能力培育,推进期刊自主进行论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构建数字时代新型期刊出版传播体系。

    2008年,万方数据付费2000万买断中华医学会115种医学期刊3年独家网络传播权[3],由此拉开了数据库商间的期刊“独家授权”序幕。这之后,知网发展了独家授权期刊超过1370种,其中核心期刊829种,占独家期刊的60%。2019年知网数据库收录独家与唯一授权期刊3964种[4]。近年来知网为期刊社提供的协同采编系统和网络首发服务,看似服务于期刊社的功能似乎成了知网获取资源独家发行的垄断措施,名义上为期刊开发的协同采编系统,实质上带有“知网”标识,成为知网子系统,不仅实现期刊官网与知网平台的无缝衔接,强化知网资源的及时性,而且排他性的协议更方便知网获取期刊的独家发行权或网络首发权。

    知网获取期刊的“独家授权”,限制了期刊与其他数据库商的合作,锁定了上游优质学术资源,成为涨价的砝码,具有排他性,限制了公平竞争。独家授权时常产生行业“恶性”竞争行为,引起行业的内讧,相互维权诉讼。笔者查询裁判文书发现,超星与知网相互有360多起著作权纠纷,相互指责对方将己方取得独家授权的文章擅自收录并提供付费阅读下载。独家授权影响知识的分享和传播,形成“知识围栏”,造成知识流动壁垒,阻拦知识交流[5]。在打破因独家授权形成的作品壁垒方面,我国音乐领域有着良好先例。近年来,国家版权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接连发声反对因独家授权形成的音乐版权垄断。2021年9月,占有中国总曲库版权90%以上的腾讯音乐宣布放弃音乐独家授权权利,在线音乐版权市场已发生转变,改变了部分互联网平台的垄断模式,有利于营造互联网开放生态,值得期刊文献数据库借鉴。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付费已成为风尚和趋势,社会对知识付费开始接受,但大众有偿获取知识的心理预期值仍待提高。同时,知识付费水平应该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特别是文献数据库价格应该与图书馆年度投入力度相匹配。然而,知网的定价机制不透明,其价格又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相结合,不与社会的知识付费意识和知识消费水平相结合,更不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图书馆承受能力相结合,不与数据库质量提升所需成本相吻合,肆意涨价,盲目追求利润的逐年增长。有时还把部分期刊从总库抽出来单独售卖,捆绑销售,没有总体上把控宏观经济发展水准,没有考虑社会知识付费增长预期,更没有关注近年来图书馆投入力度有所减少的现状,价格完全突破用户心理预期,涨价超出了社会知识付费能力和承受水平,必然引发社会的强烈不满。知网价格已经是其他数据库的3—6倍,还在涨价,例如,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支付知网198万元、万方数据51.2万元、超星读秀26万元;
    合肥工业大学支付知网82万元、万方数据51.2万元、超星读秀16万元、维普5.2万元[6]。近两年来很多数据库都降低了涨幅,甚至是降价,清华大学2021年和2022年对ScienceDirect电子期刊数据库采购价格分别是366万元[7]和388万元[8],涨幅为6%;
    复旦大学2022年WOS(CPCI、DII、JCR)数据库采购价格是36万元[9],对比2021年36万元[10]和2020年39万元[11]分别为零涨幅和负涨幅。而知网却年年涨价,如,北京语言大学购买知网费用从2020年的51万涨到2022年的65万,涨幅为27%,中南大学三年涨幅18%,苏州大学13%[12]。可想而知,知网年年涨价的状况当然会加剧社会的反感。因此,需要矫正数据库定价机制和纠偏经营行为,规范定价体系,对公益性质的文献服务应实行政府指导价或由数据库商、图书情报机构、期刊社、读者和作者代表参加的价格听证制度,适应社会知识付费的消费水平。

    在知识传播的链条上,作者、期刊社、数据库商都是知识生产共同体的一部分,作者是论文第一生产者,期刊是编辑加工者,数据库商也需要经过数字化处理,进行技术投入。数据库生产需要经过采集、加工、组织、关联等多步骤和工序,需要进行知识组织和知识加工等过程,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并非做简单集成即可,更不是所谓的“知识的搬运工”。知网的肆意涨价,让本来就对数据库建设过程尚不清楚的人士对此更加不理解或产生误解。

    根据2014年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13],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为每千字80至300元,按照200元/千字稿酬标准,知网全部在库作品要赔1200亿元[14]。赵德馨教授胜诉后,按照200元/千字的赔偿标准,160篇论文累计获赔70多万元,恐怕比教授以往从期刊社获取的稿酬都要多。而作家陈应松状告知网则提出1500元/千字的更高赔偿要求[15]。目前,知网支付给一般合作期刊的费用通常是每年3000—6000元,支付给独家合作期刊的费用大致为每年1—5万元[16],总体每年的版权费用达到1.56亿元[17]。如果按照80—300元/千字标准付稿酬,数据库将难以运营。按照什么标准给予作者应有的稿酬,确实是整个社会应该思考的问题。大多数作者发表文章都是为了传播自己的知识成果,希望自己的论文能够进入主流的学术网络,尽快被学术共同体发现和认可,而维权主要是为了讨个说法,维护自身基本的学术尊严。如何让作者、期刊社得到相应的知识回报,又要让数据库商能够正常运转,需要培育论文资源的数据要素市场,重构数据库的商业模式,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期刊数字化联合发行平台,试行“学术论文超市”,建立溯源、确权和收益分享体系,统筹数据库的知识价值,根据读者使用情况进行论文的费用分成,让三者成为利益共同体,在为读者或图书馆的服务过程中达到良性循环。

    国外数据库提供的服务往往多种多样,既有全文数据库,而更多的则是提供高附加值的论文引文、专利、发现系统等数据库及其工具平台。例如,科睿唯安公司作为全球知名的数据库,最为重要的盈利点不是学术期刊全文数据服务,而在于其蜚声世界的SCI科学引文数据库、德温特专利数据库以及Primo Central发现系统。

    我国数据库“大而全”地集聚几乎所有中文科研论文,既包括元数据又包括全文数据,基础数据服务基本一样,如期刊导航与浏览、论文检索发现、全文阅读下载、引文指标评价及期刊投稿链接等,形成既进行期刊元数据的集成整合、检索发现,又进行全文经营,提供论文搜索、引文分析和全文下载等多方位服务,而且盈利重心都在全文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缺乏增值类产品的研发和运营。所以,国内数据库商的元数据检索+全文下载经营模式,同质化的产品功能,抢占一块市场蛋糕,相互之间数据重复和服务功能交叉重叠,并没有在资源学科、类型上的分工协作,存在大量重复劳动,没有形成产业链上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上下游关系,全文及其元数据的系统性集中也存在容易被大数据分析泄露科研现状和意图的安全风险。国内数据库商往往把精力放在原创论文资源数量的争夺和垄断上,而没有放在如何深度加工数据质量和提供优质服务上。

    所以,国内数据库商应该改变包打一切的状况,改变全文提供的赢利重心,扭转“独占资源”的经营理念,全面体现数据库商的自身信息技术优势和知识组织特长,将盈利点从元数据集成,转移到数据的增值服务上来,着力于论文数据的集成融合与关联挖掘,提升自己对数据的深度加工和分析能力,推进知识服务。一方面应该强化论文数据的集成融合,提升数据搜索规模,将分散在互联网的相关数字期刊资源积聚起来,统一进行数据融合、系统互通的一体化高效率检索,并实现多渠道、多来源的一站式获取;
    另一方面,既面向读者,又面向作者以及审稿专家,提高文献数据的服务层次,深化基于引文的知识服务,为分析期刊、作者和机构的科技产出状况和影响力提供数据支持[18]。国内数据库商要通过上述服务体现自身技术价值,依靠数据深加工提升服务品质,实现期刊服务的智能化和多样化,注重差异化发展,提升期刊数据的增值效益,改变同质化和低水平的竞争。

    文献数据库是信息检索和知识发现的平台,是学术交流的新型载体。知网收录中文资源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加之服务的及时性、便捷性和亲和性,使其成为行业头部企业。然而,这种由期刊数据汇聚而形成的“一家独大”局面却变成了平台话语权,导致“知网查重、知网收录”成为统一标准。知网每年向期刊社报告影响因子及其排名,可作为支撑期刊社的相关服务,但不应成为文献计量的唯一指标,不应成为学术交流的唯一渠道,更不应成为一种“学术权威”或学术评价标准。

    正如中国出现的“唯SCI”现象,不能怪罪于SCI一样,我们反对“唯SCI”,也不是反对发表高质量SCI论文。知网作为高质量的学术文献数据库,但不能成为一种“学术认可”存在。目前对研究生硕博士论文查重的举措,在揭露个别抄袭行为的同时,反而教会一些人抄袭的技巧和方法。部分科研管理部门推波助澜地指定某个产品作为“查重”唯一工具,指定某个平台作为论文发表下载、引用之证据,造成社会的学术误解,以论文被引用、下载次数形成排行影响学术界,更有甚者认为知网下架论文,或不被知网收录,就影响论文的传播率、被引率等,不被收录就简单看成是对知识传播的封堵,甚至与职称评审和绩效评价挂钩,既有损于学术生态,也滋长了知网的涨价底气。因此需要开放学术数据库的利用渠道,拓展学术评价的路径方式,建立更科学更开放更多元的评价体系和开放机制。

    202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开放科学建议书》,旨在让科学更透明、更可及,进而使其更加公平和包容。针对“中科院将用万方和维普代替知网”事件,其官方微博点评:“我们呼吁开放科学,包括更加开放、透明、协作和包容的科学实践,与更易获得、可核查且接受审查和批判的科学知识。由此,科学家和工程师可以使用开放许可更广泛地共享他们的著作、数据、软件,乃至硬件,进而促进科学合作,推动科学发展”,“以前约70%的科学出版物被锁定在付费阅读的高墙之内,然而过去两年里,在关于新冠肺炎研究的出版物中这一比例已下降到30%左右,这表明科学可以更加开放”[19]。

    近年来,国际学术界、期刊出版界和图书情报界联合发起并推动学术数据库的开放存取运动。以知识开放共享为目的,由作者或者政府、基金组织付费,读者可以免费获取学术资源。目前开放存取除由作者支付论文处理费,换取期刊即时免费开放的金色OA外,更多的是科研学术机构和学术共同体,基于开放共享理念进行学术作品开放存取实践,各类基金资助机构通过资金支持的协议约定构建知识仓储,推进开放获取进程,出现了很多免费阅读网站和平台。例如,微软学术(Microsoft Academic)提供超过1.2亿份免费文献;
    谷歌学术(Google Scholar)能搜出许多绝版的学术期刊,通过全文链接,可以点击阅读全文[20];
    IEEE(美国电气工程师协会)的ResearchGate、PLoS(公共科学图书馆)、ICPSR都提供免费文献。美国一些高校还推出开放文献库,例如,斯坦福大学图书馆的电子期刊HighWire,哈佛大学毕业生创建的Sci-Hub涵盖超过6200万学术文献,密歇根大学论文库包括2万多篇期刊论文、技术报告、评论等全文,美国加利福利亚大学免费向读者提供该大学作者发表的所有论文[21]。国际上都在倡导开放科学,在一些原本收费的学术文献网站逐渐走向免费之时,知网不仅没有推进开放获取,反而不切实际地涨价,逆潮流而行,当然会带来社会不满。

    目前,我国在SCI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越来越多,其中在SCI开放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也有17万篇,我国很多作者愿意花费大量论文处理费到国外去发表论文,说明科研人员一方面认可开放获取的实质意义,另一方面也认同对论文处理费的知识付费价值所在。我国应该在现有“版面费”基础上,适当提高版面费标准作为开放出版的论文处理成本费用,从政府资助项目支出,全面推行学术期刊开放获取出版,以便适应社会免费开放阅读的需要。2012年,中国社科院建立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数据库[22],推进约2000种社会科学类期刊的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也构建了约1300种科技期刊的开放平台。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一方面大力推进我国学术期刊从版面费模式向开放获取出版模式转换,实现更多期刊论文的免费服务,提升学术期刊出版的开放科学进程。另一方面,在市场化选择之外,多方面打造公共性的学术数据库产品,推进包括期刊在内的相关学术成果的集中开放共享,出台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在发表12个月内的开放获取政策,对公益机构实行文献传递服务的版权豁免,鼓励个人将发表论文的最终稿件提交机构知识库开放获取;
    让作者、期刊社、数据库商、科研机构和普通用户等在开放科学实践中实现“共赢”,以开放科学进程,共同降低“知识分享”的门槛,抑制商业性的“垄断”行为。

    近年来,面对荷兰出版巨头爱思唯尔订阅价格的暴涨,加州大学、哈佛大学等知名院校也先后采取过抵制爱思唯尔的行动。2012年,硅谷人士泰勒·内伦建立了一个名为“知识的代价”网站,1.2万多名科学家在该网站上签名,不在爱思唯尔旗下的期刊发表论文,不做审稿人,或者不担任编辑;
    2019年3月,加州大学系统,包括伯克利分校、洛杉矶分校、戴维斯分校在内的几个主要校区都正式取消对爱思唯尔的订阅,同时又免费向读者提供加州大学作者发表的所有论文[23];
    2020年6月,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也宣布终止与爱思唯尔新期刊订阅合同的谈判[24]。

    学术数据库的资源数据既服务于科研人员,又来源于科研人员或机构,没有科研人员或机构的支持,数据库将变成无源之水,高校、科研院所等学术产品的主要生产方在感受到数据库便利的同时,应该联合起来维护好本应属于自己的权利,一方面不妨抱团尝试“拼单”“团购”,与知网等数据库商建立买卖双方可以议价的渠道;
    另一方面构建自己的机构知识库,进行信息联通,资源共享。拿中科院系统来说,其所需耗费的精力和财力成本不会高于知网动辄千万的订购费用,通过开放自己的学术资源,可以形成与知网等数据库商平等对话的局面,提升互信互馈和互惠互赢的市场议价能力,建立保障买卖双方合理诉求的价格博弈机制,实现买卖双方的利益协同,遏制知网不惧用户退订而肆意涨价等行为。

    学术数据库汇集了人类智力成果,是知识传播的重要载体,也是重要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不仅是商业化的经营平台,更是社会化的知识资源平台,对于知识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来说,需要在知识付费与开放共享之间找到平衡点,保证数据库公共属性,对于满足大众文献发表、存档、检索和获取需求的公共产品,以合理价格服务于社会,让知识产品惠及更多人,充分保障公民阅读权利和文化权利,使文献数据库成为有利于知识生产、传播和利用的知识集成与分发平台,成为真正造福社会、促进创新的重要基础工程。

    对于知网的基础数据部分,即论文数据库的检索和全文下载,应该把期刊论文数字化统一到一个大平台上适度开放全文,才能配得上“知识基础设施” CNKI之名,回归知识交流传播的初心。知网在业界拥有如今地位,也是政府相关公共项目扶持的结果,曾被国家科技部等五部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重中之重”项目,是“唯一经国家批准能正式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电子期刊单位”。知网需要兼顾社会公共利益,重新自我定位,重拾用户信心,重塑平台威信,从上市公司分开,拆解“知识花园围墙”,消除科研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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