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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厂劳动合同模板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3-17 10:00:10

    工厂劳动合同模板第1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劳动合同模板,供大家参考。

    工厂劳动合同模板

    工厂劳动合同模板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__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期限为: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法规示要:

    《劳动法》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________年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___工时制,具体为: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

    2、《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计件单价为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____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____镇职工社会保险、小____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

    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法规示要:

    《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____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____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

    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

    (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

    (一)项、第

    (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第

    (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

    (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

    法规示要:

    《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法规示要:

    《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__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限制的范围为在__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

    法规示要:

    《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__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__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__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__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39;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

    使用提示:上述

    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厂劳动合同模板 第2篇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务是指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试用期

    第二条试用期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乙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用于办理用工手续的相关材料的。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应按照附件一工作岗位描述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不时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也可以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

    第八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出差。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的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应按照附件二工资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或当]月的工资,并通过转账/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如发薪日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顺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对特定类型的工资组成部分的支付时间有其他规定的,则应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者乙方的工作内容的变化(包括工作岗位变化或工作职责变化)等因素相应地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构成、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或支付时间。

    第十二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甲方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乙方应执行其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岗位应适用相应的特殊工时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将根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制定具体的计算周期及上下班时间,并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时工作制,即因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而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不会向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加班审批和确认手续。对于已办理前述手续的加班乙方,甲方将根据其适用的工时制度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六条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参保地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和医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将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做出相应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义向有关主管机构缴纳。

    第十八条甲方还将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福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第二十条甲方应依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职业危害,则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该等职业危害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且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二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当乙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隐瞒或谎报学历、工作经历、资历、健康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不实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当甲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的;

    8、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实施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所有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还其占有的或处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财物。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章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应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完毕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后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八条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1项终止的,但本合同终止前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乙方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4、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4或5项终止的;

    5、乙方依据第二十七条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经济补偿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甲方应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的标准(即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发给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为计算经济补偿之目的,“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

    3、如果乙方的月工资高于乙方工作地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称“封顶工资”)的,甲方应按封顶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十章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负责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四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因其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不愿协商、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补充条款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执行以下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将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内容所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协议。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须由双方以书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的任何约定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约定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不应视为此后对相同权利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的放弃。

    第四十一条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时修订地各项规章制度。如果乙方违反该等制度,则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首部所记载的乙方的经常居住地将被视为用于与本合同相关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经常居住地发生变更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之约定如与国家或适用的地方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之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厂劳动合同模板 第3篇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_________镇(乡)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工厂劳动合同模板 第4篇

    用人单位(甲方):
    名 称:

    经济类型:

    地 址 :

    职工(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用工形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形式:

    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至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证时还需交签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

    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

    (二)甲方按国家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烟台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烟台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字):

    日期:

    工厂劳动合同模板 第5篇

    用人单位(甲方):
    名 称:

    经济类型:

    地 址 :

    职工(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用工形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形式:

    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至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证时还需交签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

    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

    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

    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烟台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

    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烟台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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