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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应急预案【优秀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3-27 14:45:04

    社区应急预案第1篇目的: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社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灾害预防: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1.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社区应急预案

    社区应急预案 第1篇

    目的:

    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社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灾害预防: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社区及外围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社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社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社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社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在社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社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三、春节期间社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四、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社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社区巡查,对社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社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春节假期社区防盗: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社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社区应急预案 第2篇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xx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xx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
    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
    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
    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
    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
    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
    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
    承办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
    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
    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
    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
    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
    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查明事故原因、经过;
    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
    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
    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
    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
    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
    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
    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教育局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区教育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区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各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或报区给予表彰;
    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社区应急预案 第3篇

    为进一步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xx]197号)要求,经研究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

    1、领导小组

    组长:陈云芳

    副组长:

    成员:侯影、袁芳、魏秀兰、姚永梅、曹芳艳、邓晓燕、曹长永、田保虎、李芳、马琳及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主要职责:全面指挥、全面统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定期督导各工作小组、工作环节落实情况;
    负责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配合相关协调工作。

    2、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侯影

    副组长:袁芳

    成员:魏秀兰、陈召、田保虎、戚东杰、曹长永、李辉、王晓磊、王芹、唐朝伟及护办室人员、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隔离转诊工作;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相关规范要求;
    做好院感工作,指导医务人员做好消毒及个人防护工作。

    3、消毒工作小组

    组长:支海峰

    成员:魏秀兰、于志豪、姚永梅、朱丽丽、冯晓真、

    主要负责中心及公共场所消毒、疫区消毒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于超

    成员:曹芳艳、刘超

    主要负责疫情防护应急物资储备、各组后勤保障工作。

    紧急电话:

    预检分诊室专职医生:陈召魏秀兰

    院感防控:姚永梅朱丽丽冯晓真

    健康监测:于超

    健康教育、信息报告、人员培训:支海峰于志豪

    流调和信息汇总报告:支海峰

    应急物资储备:曹芳艳

    转诊用车辆:

    值班司机:唐朝伟

    二、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后勤保障小组负责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规范转诊流程等。

    三、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
    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并采集咽拭子送县疾控中心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诊疑似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七)设置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

    (八)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临时隔离观察室,并按转诊流程送至县发热门诊。

    (九)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
    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一)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刻按规范转诊流程送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二)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四、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
    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复测体温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哨点诊室,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五、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
    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社区应急预案 第4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会商研判、联动联防,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冰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大气污染、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配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协同配合的要求,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提高全社会防范气象灾害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依法规范,协调配合。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快速协调。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利用各种措施,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

    (1)修订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机构和县政府的决定;

    (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县政府和市应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1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气象局:负责全县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发布等工作,并承担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指挥应对台风、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引发的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

    (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并指挥应对台风、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县住建局:负责指挥应对台风、暴雨、暴雪、大风、冰冻等气象灾害引发的城县公用事业管理及住房和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5)县城管局:负责台风、大风、暴雪等气象灾害引发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下的环境质量,并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负责指挥应对大风、大雾等造成的重大环境事件。

    (7)县卫健委:负责应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人员伤亡的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挥应对气象灾害引发的涉及农业生产事件。

    (9)县公安局:负责管理、指导交通安全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和组织消防工作。

    (10)县林业局:负责指挥应对气象灾害引发的森林火灾。

    (11)县交通局:遇到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和特殊运输任务时,负责组织指挥对所辖公路和桥梁的抢修维护和所需运输车辆的调配;
    负责指挥应对气象灾害引发的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12)县文旅体局:负责旅游景区内气象灾害防御及安全运行管理;
    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1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挥应对气象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14)县教育局:负责指挥应对气象灾害可能对学校、学生造成的危害。

    (15)县民政局: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时,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指导协助当地政府妥善安置灾民、进行紧急生活救助和灾后抚恤工作。

    (16)县发改委、财政局:协调调配、征集应急物资和设备,按规定解决所需经费支出。

    (17)县经信局:负责协调供电公司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电力设施和电网运行故障的快速修复,保障电力安全有序运行;
    负责协调各通信公司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气象灾害期间信息畅通。

    2.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发生气象灾害时,接收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示,启动应急预案;

    负责落实指挥部各项指示,适时联络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组

    县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

    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参与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承担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测预警

    3.1预防和监测预报

    (1)各有关部门要加快监测系统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县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2)县气象局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生态环境、卫生、农业、公安、林业、交通运输、应急、教育、民政、财政、电力、通信、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开展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承担预警发布工作,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内容

    县气象局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信息。

    3.2.3发布途径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舒城县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及各新闻媒体、气象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补充或者修正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准备

    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对本地区、本部门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受损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2响应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分部门响应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需求提供专项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启动本部门相应应急预案。

    4.4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4.1台风、大风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加大预报频次。

    县水利局根据预报的风力情况,与乡镇(开发区)共同做好防汛抢险及应急撤离转移工作,负责防汛物资运、储备、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县住建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县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

    县城管局加强对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可强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

    县交通局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视情暂停运营,妥善疏导安置滞留旅客,同时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

    县文旅体局根据防御指南、提示,督促或撤离转移受风灾影响的游客,同时加固可能受影响的旅游设施。

    县教育局根据防御指南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县经信局及时协调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快速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县林业局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县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
    各村、社区以及小区物业等要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2暴雨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加大预报频次。

    县水利局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
    会同乡镇(开发区)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县自然资源局加强监测,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防御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县文旅体局根据雨势预报情况,在景区内及时传播暴雨预警信息,并提前劝导受影响的游客离开危险地带。

    县教育局根据防御指南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县经信局及时协调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快速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县公安局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对公路积水路段的监控和水毁路段的抢修,指导督促运输车辆安全运行。

    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3暴雪、低温、冰冻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县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县经信局制定并落实有序用电(迎峰度冬)方案,协调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根据气象预报和积雪冰冻情况,负责组织指挥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和联系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及时清除公路积雪和冰冻,保障畅通;
    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车辆防冻防滑措施,并视情暂停运营;
    督促增加公共交通的运力。

    县卫健委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县文旅体局根据气象预报和积雪冰冻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向公众发出通告,暂停开放受灾害影响的景区,并及时督促撤离相关人员。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县教育局根据防御指南,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4寒潮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县民政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
    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县住建局和县林业局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县卫健委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预防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5高温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县经信局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并落实全县有序用电(迎峰度夏)方案,协调供电公司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县住建局做好用水安排,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县公安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县卫健委积极开展防暑科普知识的宣传,积极救治高温中暑患者。

    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6干旱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
    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县水利局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县住建局做好用水安排,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县卫健委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县民政局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6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7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县气象局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后期处置

    5.1恢复与重建

    县应急指挥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害重建工作,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调查评估

    县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县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按规定上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县经信局、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完善公用通信网。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对通讯设施的破坏程度,分等级启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其他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6.2物资保障

    县民政局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

    县卫健委做好抢险救灾所需的医疗救援设备、药品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准备。

    其他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6.3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公安局负责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科学配置应急运输力量,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其他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6.4其他种类的应急保障

    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其他各类应急保障工作。

    社区应急预案 第5篇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不信访事件,依据街道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不信访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2、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3、坚持依规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社区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社区的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
    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信访工作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社区信访办公室为信访工作突发性事件的牵头部门。

    信访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单位领导,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负责向街道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7、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处理应对突发事件对外宣传的协调联络工作。

    四、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社区信访工作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信访工作办公室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消除后,信访工作办公室及有关人员才可离开现场。

    4、信访工作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上报社区信访办公室,并进行归档保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对社区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层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队伍信访的第一责任人,管好自己的人。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包保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动态。要查找本社区不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社区队伍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社区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谋求社区的发展、干好本职工作上来。

    4、建立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全社区的信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属地单位,形成信访工作的合力。

    5、做实、做细职工的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重视职工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居民关心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住房等热点问题,业务部门要及时作好宣传、引导工作,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社区的信访工作。

    6、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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