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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6篇(完整文档)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4-01 15:45:04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6篇,供大家参考。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6篇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

    (1)国家的方针、政策。

    (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

    (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

    (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

    (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

    (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

    (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

    (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

    (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xx盗窃等问题。

    (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
    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
    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
    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
    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

    1、原始记录名称;

    2、填制日期;

    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

    4、原始记录编号;

    5、经济业务内容;

    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

    7、经办证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

    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

    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

    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

    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

    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

    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六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
    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

    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

    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三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

    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五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
    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
    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
    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
    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2篇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中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主体上,服务于各项战略制度;
    细节中,勤俭节约、高效务实,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控运营监控,降低费用消耗、增加积累、灵动筹资、科学投资。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并设置主办会计、成本会计和出纳等会计岗位。

    第四条 财务部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参与监督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积极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国家机关的沟通和联系;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相关成本项目凭证、账簿的编制,如,原材料、产成品等;

    (二)进行产品成本分析,编制成本报表,参与项目生产管理;

    (三)规范监督公司材料领用情况,复核监督仓库期末盘点,监督相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议方法解决方案;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现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的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领用登记簿,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时与银行沟通,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其他财务人员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核算办法及细则

    第九条 会计年度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主管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年一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本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行政法规,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助理、主管副总经理或指定专人监交。

    其他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监交。

    第十九条 本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

    (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四)运输工具;

    (五)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xx年;

    (二)生产设备20xx年;

    (三)电子设备3年 ;

    (四)运输工具5年;

    (五)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税负等费用合计作为原值(税法规定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材料及人工费;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处连同其他职能部门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 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后勤部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三、现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及时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须由银行审核的,以最总审核数为准),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借据),经会计审核;
    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其他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一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四、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

    (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四十条 公司其他各部门和职员在办理财务事务时,必须遵守本规定。后续将发布实施细则,指导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3篇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咨询公司的资金运行。

    财务管理就是咨询顾问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预算会计为主,结合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4)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

    (6)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

    (2)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统计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6)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4篇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
    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
    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5篇

    一、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本公司设置三个工作岗位,财会主管、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其岗位职责如下:

    ㈠财会主管岗位

    1、按国家有关财政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公司的财会管理制度。

    2、具体负责组织本公司财会工作,组织编制本公司的预算计划、财务计划,审核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收支。

    3、督促本公司的会计人员依法建账、依法核算,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科学,并依法对本公司的预算计划、建设项目验收规范(13个doc)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定期或根据实际需要审核(查)本公司的财务报告(表),企业预算管理编制(最新精编)(21个doc28个ppt)并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促进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5、参与拟定项目申报文件、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协助公司领导做好项目的审查、申报、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6、模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积极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㈡会计岗位

    1、认真执行财会规章制度,依法建立总账、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簿,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以及往来账项的结算等工作。

    2、审核收支的原始凭证,保证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3、定期对本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

    4、按时办理有关证、照年审工作,交纳有关税费。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会计资料。

    6、自觉遵守会计人员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

    7、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刻苦学习业务和参加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8、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㈢出纳岗位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逐笔顺序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和空白票、据。

    3、严格遵守和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证账款符。

    4、协同会计做好财务收支监督工作,及时结账和传递会计凭证。

    5、自觉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6、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1、按照企业单位财会制度的规定设置、使用和审核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运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凭证的格式采用借贷记账法的格式;会计账簿的设置分为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会计报表的种类为资产负债表、收进支出表和其他表;按月(季)、年度编报。

    2、会计根据出纳签章收款后的收进凭据定期汇总填制收进记账凭证,同时登记收进明细账,之后及时交给出纳登记“现金日记账”,然后再交会计保管。

    3、会计根据审公司无误的原始支出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后交出纳付款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后再交会计登记支出明细账,并保管凭证。

    4、会计定期汇总账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5、会计根据银行收、付款票据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后交出纳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之后交会计保管。

    6、会计根据实物保管部门编制的财产变动情况表及有关原始凭证,核对后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7、会计根据工程结算单等填制有关结算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8、记账凭证的审核要求:审核记账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和金额、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记账凭证的填制人、记账人、复核人的签名或盖章。审核完毕后还需签上审核人的名字盖章。

    9、记账原则:按记账凭证的时序登记日记账,按记账凭证的明细科目登记明细分类账,按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10、月底、年底会计根据有关余额作必要调账后结账并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报告说明书,尽可能地说明、分析本公司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根据国家财经法律、会计法律、法规、财会制度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控制监督。

    2、财务主管具体督促贯彻、检查本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直接对公司长负责。

    3、会计负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总账及明细账的登记,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说明,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4、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有关原始凭证登记银行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但不得兼收进、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计笠倒芾恧作以及稽核工作。

    5、出纳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6、签发支票所使用印章,由会计与出纳分开保管。

    7、空白收款收据和空白支票设登记簿登记,由会计保管、核销。会计领、开收据,所有收进款项由会计开具收款收据后由出纳负责收款,并加盖收款人印章后方为合法收进凭据。会计应及时与出纳核实收进款项。支票由会计签发,由出纳具体输办理。发票、支票不得事前签好公私章,预留印签。

    8、总务处具体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进库、领用、报废进行分类明细账登记,会计会同总务处对财产物资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账、卡、实相符,并按期编报财产物资增减变动情况表。

    四、内部稽核、审计监督制度

    1、财务主负责组织稽核、监督、审计工作。

    2、财务主管负责对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进行复核和经济合同、协议、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会计负责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财务主管负责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会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应及时按国家规定处理,超越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财务主管必须每月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结余数;经常核对债权、债务往来账项;定期核实财产物资期末结余,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6、财务主管对收进款项存进银行进行监督,防止私设“小金库”、“账外账”。

    7、稽核的方法内容包括: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总账、明细账之间是否相符;会计报表与总账或明细账是否相符;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实物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8、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必须对财务收支情况、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凭证的审核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核。

    2、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和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财会主管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4、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记录真实、填制及时、内容完整、书写清楚、数字准确、责任明确。

    5、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填制单位加钙笠倒芾慝章的书面证明,证明中应列明遗失的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对于确实无法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车、船、飞机票等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作为原始凭证报账。

    6、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阅或复制会计凭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调阅或复制手续。

    六、财产清查制度

    1、本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等都应定期或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盘点。

    2、财产清查由总务处组织进行。

    3、财产清查期限为:固定资产至少每年年终盘点一次;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至少每月盘点一次。盘点方式一般采用“实地盘存制”。

    4、盘点结果处理:盘盈部分应及时补记进账,盘亏损失,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由公司领导批准销账;属于过失的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过失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作损失处理;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对违反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的财务支出,财务不予办理。

    2、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送会计审核无误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总经理出差超过十天的,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代为审批。

    4、重大项目开支必须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八、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定期(季末、年末)或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公司经济活动状况、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供经济预测、决策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

    2、财务活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进、费用支出及效益的分析;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使用效果分析;债权、债务构成及原因分析等。

    3、财务活动分析的基本要求为:情况真实、要点明确、问题抓准、建议可行、文字简练。

    4、财务活动分析的一般程序为:占有资料,掌握情况;指标对比,揭露问题;抓住关键,分析预测;提出可行措施,解决问题。

    5、财务活动分析方法包括:对比分析法、连环替代法和差额计算法等。

    6、财务活动分析的格式结构:财务状况总的评价;分析与论证;提出建议或措施。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6篇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7篇

    一、分公司资金拨款标准:

    月销售规模为该季度预算销售月平均数,但不包括内销和退货销售。  资金拨付额为每季度核定一次。

    资金拨付额中不包含会计报表上的累计亏损数和固定资产净值数。

    分公司资金总占用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资金规模根椐预算销售规模计算。

    总部资金实际拨付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资金

    二、分公司资金拨款的审批:

    季度销售预算指标经总裁审批,交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专员备案,在上述拨款标准内的资金调整,由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进行审批。

    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预算销售规模经营销总监审批后,参照上一条规定执行。

    超过标准和临时性增拨资金,经营销中心总监、财务中心总监审核,由总裁审批后拨款。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营销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监控;负责对出样商品资金占用状况进行监控;负责对供应商帐期和信用额度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应收返利回收时间、应收时间进行监控;

    (二)财务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对应收返利和费用按标准进行帐扣及催收工作;负责对应收销售款的监控工作;负责对资金分布的状况进行统计、备案及分析工作。

    (三)信息部门: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相关部门对信息的需求;负责系统商品信息的正确,确保营销和财务部门的监控;(四)总经理:

    作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对资金合理分布负责;对分公司预算承担责任,确保各项预算的完成;负责各责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奖罚规定:

    分公司之间商品调拨未在30天内清帐的,对财务部经理处罚500元。

    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未将借款和超额资金归还总部的,每次处罚元。

    其它相关规定参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

    本规定适用公司家电零售单位。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8篇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
    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
    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9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 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 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 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 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 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 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 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 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 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 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 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 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

    (一) 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

    (二) 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

    (三) 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 数量;

    (五) 单价;

    (六) 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10篇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标准,结合《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内容,以及广州市睿捷经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特制定了广州市睿捷经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咨询公司的资金运行。

    财务管理就是咨询顾问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预算会计为主,结合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4)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

    (6)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

    (2)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统计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6)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11篇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12篇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标准,结合〈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内容,以及广州市睿捷经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特制定了_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咨询公司的资金运行。

    财务管理就是咨询顾问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预算会计为主,结合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4)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

    (6)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

    (2)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统计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6)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13篇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
    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
    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
    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1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__,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15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保证和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下设的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为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财务会计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依法行使公司的理财自主权,对公司的财产完整和盈亏负直接责任;
    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决策、指挥、控制、监督,审批财务预算和投资预算方案;
    接受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计。总经理负责公司投入的各项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管理,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成本计划、费用和投资预算的申报,并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及有关批准的计划、预算执行。

    二、财务会计机构与财务会计人员

    第五条财务部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日常工作,参加本公司经济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会议,参与本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本公司其他经营活动决策。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会计业务需要设置财务会计工作岗位和资金管理岗位。

    (一)财务会计岗位分为:预算计划、总账、往来款核算、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报销、税务、稽核、档案管理等。

    (二)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公司资金的计划、融资工作的具体实施。资金管理人员应具备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应具有的素质和技能。

    (三)会计工作岗位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会计人员的岗位根据需要进行轮换。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敬业爱岗,忠于职守;
    熟悉法规,精通专业知识;
    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严守秘密;
    树立热情服务的意识;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大专以上学历;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公司与会计有关的相关知识;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忠诚于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总经办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考核,提出意见,根据公司规定程序批准聘任或解聘。

    三、会计事务管理

    第十一条

    各项会计事务的处理,都必须符合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的要求。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1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

    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

    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条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八章会计报表

    第四十一条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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