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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17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4-03 18:00:10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第1、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2、配合防保科做好初一新生的疫苗补种的组织工作,做好统计和上报。3、做好全校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17篇,供大家参考。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17篇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1篇

    1、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2、配合防保科做好初一新生的疫苗补种的组织工作,做好统计和上报。

    3、做好全校学生的甲流、流感等疫苗的接种工作。

    4、针对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开展紧急接种。

    5、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禁忌症等。做好知情同意书的发放、填写和收缴工作。

    6、做好接种的组织工作,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保证接种秩序。

    7、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将医疗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

    8、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及时处理并报告。

    9、严格按照免疫预防操作规程进行接种,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或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城镇必须在6小时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2篇

    为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春、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所在地医院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协助镇卫生院防疫科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学校要与卫生院协商,共同确定接种时间,并召开专题班主任会议,将安排通知到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带孩子去进行接种,医院接种科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上,家长将补写了接种记录的接种证或复印件交班主任登记,班主任将班级情况汇总后上交学校教务处。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镇卫生院、区疾控中心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开学常规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毕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五)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3篇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

    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补郎苗族乡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

    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4篇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 有无预防接种证。

    2、 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 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5篇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幼儿和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 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园、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县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 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填表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 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 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 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卫生院防疫科,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 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 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6篇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7篇

    为了依法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校园传染病控制,确保儿童入学前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我园结合实际,制订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一、工作目标

    以班为单位,幼儿园开展儿童查验证工作普及率达100%儿童建证、建卡,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

    二、查验对象

    新入园的幼儿

    三、查验内容

    登记记录情祝,漏种补种情况,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儿童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幼儿健康档案。

    四、时间安排

    每学期开学初。

    五、查验负责人

    由园长牵头、班主任和保健人员具体经办。

    六、查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是一项政府行为,对预防传染病在校园的暴发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保证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幼儿园高度重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对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活动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宣传动员、增强意识。利用全体教师会、家长会、微信群、电话联系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教师、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家长对儿童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保证每名新入托、入学儿童的监护人能知道入托、入学报到时要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入托、入学手续。

    加强联系,认真落实。幼儿园和卫生院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合作机制,认真落实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8篇

    新生入学疫苗接种证查验制度发生。制定以下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在新生入学时,要查验新生预防证查验,无证的要及时补办,漏苗的要及时补种,确实疫苗补种工作,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并负责协同家长和防保站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及时联系镇卫生院防保组直接参与做好所辖范围内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将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到程序,负责做好查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所在区域的疾病防疫机构反馈。

    3、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4、建立好新生健康档案,将接种证复印件装订存档,及时做学生建康巡检和晨检工作,作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9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幼儿入学所查验的范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以及甲肝减毒活疫苗十一种。

    二、新生入园时必须持《预防接种证》方可注册。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家长及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验对幼儿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幼儿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收取《预防接种证》的复印件;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幼儿,将其信息登记在《幼儿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补种。

    4、幼儿完成补种的,幼儿园收取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并在《幼儿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登记说明;

    5、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卫生部门,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发生。

    四、幼儿园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每学期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学期幼儿入园时根据具体要求,保健医生负责指导班主任通过给幼儿家长发放通知等方式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按要求做好汇总工作。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10篇

    为切实消除学校学生的免疫空白,预防相应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40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入学新生制定以下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情况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泉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

    2、卫生室负责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标准免疫程序,检查学生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如实登记造册。

    3、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应当1周内向学校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4、对需要补种(补证)的儿童及时与家长联系,督促家长带儿童到所辖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补种(补证)。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接种证,同时把接种记录登记到学校存档的内卡里。

    5、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11篇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达镇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镇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镇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县卫生局、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健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12篇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入学新生或新转入学生。

    二、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

    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学校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13篇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四、查验内容:

    有无预防接种证。

    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

    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 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14篇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福建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
    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
    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15篇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园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幼儿园保健室检查幼儿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幼儿时,应告知家长到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幼儿要求及时进行补种。

    5、幼儿园对幼儿的接种证进行查验,对疫苗漏补种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16篇

    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校园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县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新生入学须先到疫苗接种单位开具幼儿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凭审核报告入学。

    二、学校负责查验工作的老师要收取每名入学儿童的审核报告,按审核报告内容填写查验登记。

    三、审核报告里需要补种疫苗的,班任督促家长带孩子完成补种。

    四、疫苗全部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会开具一个完整的审核报告,学校要把每名学生审核报告存档,保存至学生小学毕业。

    五、对没有预防接种审核报告的儿童严禁入学。

    六、学校对幼儿查验接种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卫生监督部门、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新生接种证查验制度 第17篇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幼儿在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幼儿园要把每一位幼儿的接种史登记在册,登记完毕后把《接种证》还交儿童家长保存。

    3、对无《接种证》和漏种的幼儿,将其接种信息做好登记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在每年开学之际,配合本地区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接种证》检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5、托幼机构将凭《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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