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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管理制度集锦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4-17 12:45:04

    人事部的管理制度第1篇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学公正、准确透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具体管理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我校全体在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事部管理制度集锦,供大家参考。

    人事部管理制度集锦

    人事部的管理制度 第1篇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学公正、准确透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勤时间

    (一)教师每周三午时进行上下班签到(退),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为:

    午时签到:12:30-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二)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教学系部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周一至周五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如下:

    上午签到:8:40之前。8:41-9:10为迟到,9:11-11:40为旷工半天。

    上午签退:11:40-12:10。

    午时签到:13:15-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轮休上班的教职工,上班期间按照相应岗位的考勤时间签到签退。夜间上班的教职工增加一次夜班签到考勤,考勤时间为21:30-22:00。

    三、考勤地点

    1.图书馆一楼大厅

    2.坤元楼二楼大厅

    3.尚德楼东侧门厅

    4.南平房办公区西侧

    全体教职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时选定的考勤地点进行定点考勤。

    四、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机是对教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人脸识别考勤,必须本人亲自签到(退)。所有考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二)实行每一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职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退视同旷工。

    (三)严格执行病、事、婚、产、丧假、进修、公务出行等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并按程序将请假条交组织人事处报备,请假条本部门需留存一份,作为核对考勤的凭证。教职工凡请假5天以内,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凡请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还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轮休人员调班需提前出具调班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未出具调班说明或私自调班的,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缺勤视同旷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班车延误,或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导致上班延误,或因外来源理公务未能按时签到(退)的,须于当日将情景说明报组织人事处,否则以考勤机记录结果为准。

    (六)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上班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上班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由教职工本人自行选定哺乳时间,需提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七)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请假材料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本部门教职工的请假、出行证明材料,每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将考勤表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于每月月初将全体教职工考勤信息进行公示。各部门未能按时上报请假材料的,以考勤机的记录结果为准。

    (八)因特殊原因,导致考勤机未能记录教职工当日考勤信息时,以当日监控录像为准。

    (九)考勤机及其附属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防护,防止被盗或故意损坏。凡故意破坏考勤机者,按破坏公物处理。

    五、缺勤管理规定

    (一)当月迟到一次不计算,迟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四次及以上的,扣发半月岗位津贴。

    (二)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内的,每旷工半天扣罚一日日均工资,旷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发全部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旷工五天以上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资福利及补贴分配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部的管理制度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或调整人员时,应先依据《员工异动申请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或办理变动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

    一、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身份证、人口流动证、健康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二、填写《员工个人资料表》

    三、参加至少3天的入厂培训(人事部组织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状况培训及各部门组织的工作职责及技能培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除全勤奖以外的其他奖金)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以辞退处理;
    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签定人事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享受绩效奖等奖金及薪资的提升。

    第七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进餐。

    四、爱护公物,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公司、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并办理《外出申请单》后方可离开。

    六、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确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人事部审批,由人事部统计加班费或安排调休(除制造部/品质部的一线员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调休算外,其它各部门员工、主管、经理的超时加班一律不计加班薪资和调休。)

    第十条、作息时间:

    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条:出勤要求

    一、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二、迟到早退扣款规则:1个月内最多允许5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3次为免扣款,如每次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免扣款次数超过3次后,每分钟扣款2元。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7次者当缺勤1

    天计。

    三、员工未经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旷工期间扣除其双倍应发工资。连续旷工3日及月累计旷工5日者,视作自动离职。

    第十二条:打卡要求:

    1、员工正式上班后领取卡牌以计时,迟到、早退以卡牌为准。

    2、卡牌要保存完好,卡纸上不允许私自乱涂乱画,否则罚款10元。

    3、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各罚款20元。

    4、漏打卡时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批准,报人事部核准加盖人事部公章方可免予罚款,如属于个人行为忘打卡者,扣罚款2元/次。

    5、打卡后脱岗投机者罚款10元。

    6、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

    第一、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第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第三、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四、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7、、遗失卡牌要及时上报人事部协调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仪表要求:上班期间要求仪表整洁、庄重、自然,上班必须穿工衣、工鞋(有特殊情况需向人事部申请)、佩带工牌,衣服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拉好拉链;
    男员工只可穿长裤,女员工不可穿低于膝盖的裙子或短裤;
    男员工不可留胡子和长发,女员工着装打扮必须适宜,长发必须束起。

    工衣工鞋:工衣工鞋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员工若在本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辞工者,冬装扣除70元、夏装40元,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工衣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拉好拉链;
    上班期间不穿工衣工鞋或穿戴不整齐罚款50元。

    工牌:工牌要妥善保管,私自修改或互换工牌罚款20元;
    工牌遗失要及时到人事部补办,临时工牌需交补办手续费20元;
    正式工牌需交罚款20元、补办手续费20元。

    第十四条:各部门员工考核细则由部门主管制定并具体实施,每月底交人事部审核。

    第四章薪资和福利

    第十五条、试用期

    以试用期薪资为准,按级别递进,不得跳越薪资,如特别人才可报经理或总经理批准。试用期间可参与全勤奖的评定,加班费与其他正常计算。

    第十六条、正式聘用期

    以《东方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薪资结构》为准,按职等和级别递进。

    第十七条、奖金

    1、全勤奖

    为鼓励员工参与公司运作,对每月26天满勤者设全勤奖(员工因病缺勤但可提供相关医院证明者可享受全勤奖)

    2、绩效奖

    为提高工作效率,肯定员工工作成绩,进行动态管理,凡试用期满且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一二三级员工可参与绩效奖的评定,绩效奖每月最高100元,当月绩效奖在下月工资中发放并张榜公布。

    3、优秀员工奖

    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奖励优秀员工,每月领到最高绩效奖的员工,将公开参加当月优秀员工的评选

    评选范围:生产A/B/C/D线各一名,品质部一名,生计组一名,组长级别以上的人员不参与此项评选活动。

    评选方法:张榜公布当月有资格参加评选人员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经各方考核确认后生效:

    评选结果:当选的优秀员工张榜公布三日无异议后,当事人可获100元现金奖,并做宣传专栏,公司在人事调动时可优先考虑。

    4、合理化建议奖

    为使员工树立主人翁意识,提高责任感、参与感,公司设合理化建议奖,员工可就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提出各种建议或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对公司有利的业务,若经公司采纳,视其经济效益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八条、薪姿的提升与职位调整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进取,对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并报总经理核准提升工资,其他人不得随意提升;
    公司人事调整按〈员工异动申请表〉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食

    宿补助

    公司薪资4级以上为公司核准职员,不包食宿,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提供的宿舍入住,如有特别人员,可以以申请的方式提交人事部核准,具体补助费用视当时的情况而定。

    第二十条、基本底薪保障

    根据国家最新调整的《劳动法》中关于“深圳劳工最底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提供低薪资保障。最低薪资保障以员工正常上班时间26天计算,保障该员工所属级别的最低薪资,如因员工事假或迟到、旷工等因素造成的不正常上班,公司扣除相应天数底薪。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一条、请假程序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假期为3天以下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如假期为3天或3天以上,须先经部门经理批准,送交人事部审核后经总(副)经理审批生效。部门经理级的病事假直接由上级领导审批,交人事部备案。员工确因正当理由不能亲自请假,可用电话、带口信的方式请假,事后须补填《请假申请单》。

    第二十二条、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1、病事假

    申请病假,凭医务室或医院证明。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4天,公司有权对当事人予以开除。

    因事请假,必须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并按公司制度扣发工资;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事后请假均按旷工处理。

    婚丧假

    婚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有5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结婚证书复印件。

    丧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员工,倘系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以享有3天有薪(标准工资)丧假。

    婚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有5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结婚证书复印件。

    第六章 离职

    第二十三条、自愿离职

    公司尊重员工的权利,如员工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说明并在人事部填写《辞职申请书》,到期后按正常离职办理;
    若员工在申请离职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有其他违背工作纪律的行为,视情况扣除申请离职期间工资及奖金并予以辞退。若未经申请私自离岗者,扣除当月工资及奖金。

    第二十五四条、公司辞退

    员工在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可予以辞退:

    一、偷盗公司财物经查核属实。

    二、不服从上级安排情节严重。

    三、参加不良帮派或组织各种形式的罢工。

    四、在外行为不检被公安机关处罚影响公司荣誉。

    五、无故损坏公司财物或涂改公司重要文件、泄露公司机密。

    六、伪造公司文件或公章、假借职权殉私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七、连续两个月绩效奖低于60元。

    辞退员工由部门主管申请并报请厂长或经理批准。人事部按正常离职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与公司其他规定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另附《员工个人资料表》《员工考核表》《请假申请单》《员工异动申请表》《外出申请单》〈薪资结构表〉〈加班申请单〉〈绩效考核表〉〈薪资结构表〉《辞职申请表》

    人事部的管理制度 第3篇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午时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
    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景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
    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坚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我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xxxx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资料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
    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坚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坚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掉(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供给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俭,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景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九、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作业流程

    1.1报销人依据费用支出实际情景,在费用标准许可的范围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整齐、分类、有序地附在后面。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单据正面注明支出事由并签字,招待费须注明招待对象、时间及经手人,并经部门主管签字审核。

    1.2报销人员将部门主管签字审核好的《费用报销单》交给财务部,由费用会计审核单据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贴合公司费用报销制度等),核实后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xxxx金额贴合报销规定”字样并签字,同时在原始单据上以“”或“—”符号标明,以避免重复报销。

    1.3将财务审核后的凭证交公司总经理批审并签字,注明“同意报支”字样。

    1.4出纳员根据审批签字后的《费用报销单》,复核其原始单据的合格性及金额准确性等,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如有误时应请当事人重新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将原《费用报销单》予以作废。

    1.5出纳员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立即在《费用报销单》及相应附件上加盖“款项付讫”章,以示该款项办妥。

    1.6出纳人员对报销金额不准、大小写金额不符、金额涂改、手续不全或其他不贴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单据时,应拒绝付款;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多报、重报、慌报等现象时应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如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为集中报销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时间不予报销。说明:所有人员的费用报支必须先冲减其原有借支款,余额再以现金补足。

    3.费用标准

    3.1差旅费

    差旅费的报销采取包干补贴的办法,具体报销标准见下表:

    (略)

    备注:

    3.1.1上述标准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补助标准:“市内交通费”为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出差天数算头不算尾。

    3.1.2长途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所乘交通工具为硬卧火车或汽车,非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允许乘坐软坐或飞机。

    3.1.3各所在地市内出差,应乘坐公交车或地铁,特殊情景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3.1.4差旅费的报销以原始单据为依据,并列出明细单,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对低于标准部分,按50%予以返还(原则上必须有原始单据,否则必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对于超出标准部分,全部自行承担。

    3.1.5出国人员差旅费严格控制,先预算,由公司审核批准,严格按预算执行实报实销。

    3.2手机费

    由公司配置手机的员工,手机费报销的具体标准如下:

    (略)

    备注:

    3.2.1以上所有手机费用尽限于经公司批准购置拥有手机的人员(上述费用标准中包含电话月租费);

    3.2.2出国人员尽量节俭通话,以网络信息交流为主,或在当地租号;
    二人同时出国,只能启动一部手机。

    3.2.3标准之内20%及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出国期间不核定超出部分。

    3.3车辆费

    公司货车费用实报实销,由公司配备汽车的员工,除去因公的长途过路费及油费外,其他市内停车费、购油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20%,违章罚款使用人自行承担。

    3.4交际应酬费

    招待客户,每次招待费用不超过150元者(每月发生四次以内),由部门正经理审批同意,否则一律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列支。

    备注:凡招待费和交际费必须要有税务监制章的原始发票,发票上要填写本部门名称、时间、大小写金额等。各种资料要合法、真实、准确。报销时,发票上要有证明人签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称、招待费事由及招待地点,且在发票上注明招待地的电话号码,不允许有白条报帐。

    3.5购置费

    凡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须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3.6员工生日

    本着热烈、节俭、搞好气氛为原则,每月一次,团体庆祝当月员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内,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4.补充说明

    所有费用报支原则上要有正规发票,特殊情景下无正规发票,须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

    十、员工社会福利

    公司正式聘请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为其办理以下保险:上海户籍,办理“镇保”保险;
    外地户籍,办理综合保险,相应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享受上海市“镇保”、综合保险规定的相应社会福利和公司规定的各种福利。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1月10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人事部的管理制度 第4篇

    目的: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从业人员。

    二、招聘和录用

    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公开招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培训择优录取。

    2、各部门要招聘人员,须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然后交由人事部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等到人事部报名,并填写《员工个人档案表》。

    4、应聘人员由部门经理,分管人事部笔试、面试或总经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办妥报到手续者,即成为本公司员工。

    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5、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正规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

    5、3近期登记照五张;

    5、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5前任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证件(如资质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7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原件;

    5、8上述证件经查验属伪造或虚假的,本公司可随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

    1、试用的目的是让员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业务要求、公司及部门的规章制度。

    2、新进员工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具体时间依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决定,具体见下表: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不超过三个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务的

    没有试用期

    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

    不超过一个月

    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

    不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的或无固定期限

    不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间,由部门以及人事部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表现及可信赖程度,以此决定该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和自然终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1劳动合同期满的;

    2、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机关部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告知员工理由:

    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公司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5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如未满16周岁的、假身份证学历证的;

    1、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2、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人事部的管理制度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

    第四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

    第三章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和11系统企业单位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劳动争议处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总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第八条以下人员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应予签订:

    (一)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四)总公司骨干、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总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为五年。上研究生前参加过工作的,应从此年限中减除其工作的年数。

    第十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等原因与总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如约定了服务期,则应在外出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之前根据约定的服务期限重新确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期限。

    第六章劳动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总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签订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岗位协议书等。合同期内签订的有关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医疗期等协议书,以及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均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终止劳动合同前30天,企业可以向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应在收到该通知书后按要求填写回执并交回人事本部。

    第十四条企业欲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在期限届满前30天向职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回执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3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第十六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第十七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迸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并签字。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合同内容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总公司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四)职工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第二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随时通知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及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总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给职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八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职工个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向总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由总公司出资迭培的大学生、研究生;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参加学习;脱产培训或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在学习、培训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由总公司出资派遣到国(境)外,培训、学习和工作者的服务期,在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出资培养的大学生、研究生服务期自学历证书签发之日起算;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培训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

    在国内全脱产学习或培训的,服务期自学习或培训结束后到岗工作之日起算;半脱产或业余学习者自证书签发之日起算。出国学习和出国工作的,服务期自回国到公司正式报到之日起算。

    第二十七条服务期未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专项协议的约定予以赔偿,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出国工作者的赔偿费基数在派遣时签订的《出国工作协议书)中具体规定。

    其余人员服务期违约金支付计算方法如下:[实际支付的学习、培训以及相关费用之和]X[未履约月数/服务期总月数]。

    第九章福利待遇和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或职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的有关问题以及医疗期间的有关问题,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执行。

    第三十条有关职工待岗问题按总公司待岗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电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执行本办法,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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