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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 【完整版】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1-23 09:05:12

    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 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编者按当前,现代文明已进入互联网时代;无论个体的生活方式,还是组织的运行模式,都因信息革命而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 ,供大家参考。

    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

      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

      编者按

      当前,现代文明已进入互联网时代;无论个体的生活方式,还是组织的运行模式,都因信息革命而发生潜移默化的改变。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组织治理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设。社会组织治理如何插上互联网的翅膀?本期特别策划关注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

      文丨詹成付

      当前,现代文明已进入互联网时代;无论个体的生活方式,还是组织的运行模式,都因信息革命而发生潜移默化的改变。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组织治理需要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设。

      一、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必须顺应形势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自古至今,谋划家国天下事,都需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谋划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概不例外。身处互联网时代,面对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际状况,更需清醒洞察形势、顺应形势,在大局中找位置,在全局中找不足,善于将压力化动力,将理念变蓝图。

      ——要顺应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新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目标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信息化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做出了明确部署,民政等各行各业都要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做好落实,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社会活力的增强。这两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中央审改办等部门格外重视社会组织领域信息化建设,经常把社会组织信息化从民政信息化中单独拎出来,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法人库建设,全面推行社会组织行政审批网上“双公示”,着力打破信息壁垒、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协力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作为国家信息化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系统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绝不能成为短板,必须迎难而上。

      ——要顺应法律与制度建设的新变革。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法制健全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利用网站平台发布信息,成为一项重要职责。今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不仅对互联网慈善募捐信息平台有专门条款规定,还专设第八章“信息公开”,对民政部门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正在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对信息公开进行了相应规定。随着这些法律法规制度的实施,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信息化建设都将被套上“紧箍咒”,不再是可为可不为事项,而是法定必须为、不为就违法违规。今后,社会组织信息化要顺着法治的轨道阔步前行。

      ——要顺应社会发展与治理的新趋势。互联网的出现,特别是网络社会逐渐发育之后,不仅出现了虚拟网络空间,拓展了空间内涵,而且还打破了工业化条件下的组织方式与交往方式,乃至社会结构。相应地,社会组织的运行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广大社会组织利用网络平台创新工作模式,在网络舆情、网络公益、行业自律、社会动员、对外交流等方面主动作为,纷纷推陈出新。在互联网进程中,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我们的工作对象在发展和进步,我们自己也要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当下,在人手少、任务重、编制申请困难重重的情况下,大量的社会组织既要培育好,又要监管好,必须痛下决心,破除“要人要机构、突击式、运动式、记账式抓工作”的惯性思维,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道路,遵循循“数”管理、全国“一张网”“一个云”“一个库”等大思路,加强信息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武装自己,与时俱进地实施日常监管、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

      二、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必须解放思想

      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是一场“灵魂深入闹革命”的事情。过去,我们不少人误解信息化,认为信息化主要是技术开发和专业维护,作为“用户”更多是点击鼠标操作,信息化建设与己无关。其实,技术开发从来都不是信息化的最大障碍,关键是管理机关的需求描述要精准到位,领导干部要学会用互联网的思维、方法和语言去表达并实现工作意图。我们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干部,有些人身子进了信息化,脑袋依然停留在过去。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全员动员,把互联网思维、信息化理念的普及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推动我们的工作水平与这个时代相称。

      ——要树立知网懂网的意识。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不过“网络关”,就难过时代关。建网须用网,管网应懂网。当前,用网和懂网不是简单的兴趣爱好问题,而是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能力素质问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干部要深化对互联网运行规律

      的学习和研究,用好用活网站平台,占领网络舆论阵地,推动传统工作优势与信息技术融合,让信息网络成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服务器”和“路由器”。

      ——要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互联网思维下的改革,通常瞄准经济社会运行的痛点、难点和疑点,将那些不愿改、不想改、不易改而广大群众盼着改的领域置于改革的靶心。互联网思维所主张的改革不是修修补补,而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社会资源作用,容忍试错并且包容失败,以迭代和不断升级方式寻求改革实效。要想尽快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就不能在信息化建设上唯唯诺诺、避重就轻、得过且过,必须坚定改革的勇气和魄力,想方设法多条腿走路,信息系统该淘汰的淘汰、该升级的升级、该新建的新建,不要让日后的指责乃至骂名落在自己的身上。

      ——要树立开放共享的意识。当前,实施信息公开、开放政府数据正大力推行,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解决了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开放政府数据,吸引各方力量加入社会治理生态圈,可以弥补公共资源稀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今年以来,部里利用互联网平台并与相关互联网企业合作,曝光了11批1135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就取得了很好成效。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都要有开放的意识和共享的精神,必须打破“一亩三分地”意识,不能一味地将生产的数据藏着掖着。在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上,要能做到与上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相关兄弟部门的系统兼容和数据交换。在内部协同上,要注意与民政统计工作的衔接,更要自觉服从服务于民政信息化工作全局。在对外交流上,要积极稳妥地发布法定公开信息,支持相关主体合法使用对外公布成果,创造更加透明更加健康的舆论环境。

      ——要树立大数据的意识。当前,大数据技术日臻成熟,通过趋势预测、热点探测、关联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可以促进社会治理思路从碎片化到网格化的转变,社会治理方式从个案研判到“用数据说话”的转变,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由简单粗放向科学决策的转变。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未来社会组织监管的重要抓手就是大数据管理。当下,我们要重视社会组织大数据的积累,数据积累是数据分析及痕迹管理的前提,没有充足数据就谈不上“大”字。一方面,民政系统要齐心协力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加强社会组织数据收集、整理与核对,做好存量法人代码转化。另一方面,要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主动使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交换数据,汇集搜索引擎提供的预警信息,对社会组织开展全方位的信用管理和网上巡查。

      ——要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我们大力推行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既要效率,也要

      安全,不能顾此失彼。尤其社会组织关联度广、敏感度强,黑客攻击、病毒传播、信息窃取、隐私侵犯等现象时有发生,需要严阵以待。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检查,摸清家底,查找漏洞,动态实施用户管理、机房维护、技术升级和数据备份。民政系统上下要共同做好技术联动与预警提示,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

      三、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必须脚踏实地

      万丈高楼平地起。开展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在社会组织领域运用,来不得半点虚假,也容不得丝毫骄躁,必须尊崇科学规律和互联网传播机理,正视当前社会组织信息化队伍薄弱的现状,循序渐进,把握重点,稳中求进,积小胜为大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聚智聚力,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务求实效。

      ——做好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2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一期)项目的可研报告,同意民政部负责建设社会组织法人库,并为国家法人库提供全国组织法人9项基础信息。下一步,部本级和地方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都将进入初步设计阶段,标志着法人库建设进入到关键阶段。各地要积极配合部里,做好四方面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厅(局)要明确专职项目管理人员,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近期各地必须完成可研报告评审、批复及相关方案完善工作,尤其与部共建法人库的省市单位必须抓紧完成可研报告编制。二要组建项目专家团队,发挥专家咨询作用,确保项目定位、功能配置、运行机制既能与部里保持一致,又能满足地方实际需要。三要争取投入。舍不得金弹子,打不了金凤凰。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融合了社会组织业务管理系统及相关一揽子信息化建设任务,是未来十年社会组织信息化的主要平台,必须确保各地步调一致投入建成。在硬件投入上,各地要珍惜当下机会,多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和争取,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四要主动分享智慧成果。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走在前面的一些地方,要发扬服务大局的精神,多将好的做法经验与部里和其他兄弟省份分享。部里也将采取“吸收引进再创新”的方式,组织相关地方将地方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直接为全国社会组织信息化服务。

      ——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网、慈善信息公开网“两网”建设。当前,民政部门需着手承建两个法定信息平台。一是《慈善法》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平台,二是将修订出台的三部条例,要求三类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发布年报信息。这两个信息平台,法律溯源、用户类别、公开事项、现实基础有所不同,建设方式可采取不同路径。当前,部里重点是应对慈善信息公开网的建设。在大思路上,鉴于基层力量薄弱,且无必要分散重复建设,主张建设“慈善中国”网站,为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开通后台管理账号,并给地方已开发信息

      系统留有必要接口,努力实现慈善信息管理全国“一张网”“一个云”。在网站建成前,各地可依托已有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网等网站,统一发布本地慈善信息。

      ——做好信息系统、信息公开、信用管理“三信”建设。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虽由技术骨干、技术部门负责日常工作,但并非单打独斗,需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整体推进。各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要建立内部协调机制,明确负责人员,定期会商工作,做好需求对接,发挥合力,促进融合,推动信息系统开发与政策创制同步,信息公开与政策发布同步,信用管理与日常监管同步。在部门分工与力量配备上,技术部门、技术骨干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更新,及时满足信息公开、信用管理需求;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人员,要主动使用信息系统并录入数据,保持相关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探索建立“白名单”“黑名单”制度,推行社会组织的信用记录管理。条件成熟的地区,要研究制定本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探索分级分档和部门共享。下一步,部里将为各地搭建与BAT(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平台,利用现代云存储技术和搜索引擎优势,推动各地多快好省地开展信息系统、信息公开、信用管理“三信”建设。

      ——过好“网询”“网曝”“网谣”“网评”四关。近年来,社会组织制度改革推陈出新,公益慈善等领域恶性新闻事件频频发生,媒体格局、传播渠道、舆论生态、受众对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做好社会组织的新闻宣传及舆情应对,无论是举旗铸魂,还是激浊扬清,都需要把握互联网特点,积聚正能量、消减负能量。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充分采取自主实施、职能委托、政府购买等方式,在依托传统媒体基础上,加强官网、微信、微博建设,做好社会组织舆情监测与互联互通,共同过好四关。一要过好“网询”关。当前,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查询需求比较突出。部里一方面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站上开通了查询平台,一方面建立了“曝光台”,通过“黑”“白”名单的同时提供,方便大众辨清真伪。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也要高度重视网站查询平台的建设,及时关注网上留言,并依法依规做出答复或解释。二要过好“网曝”关。要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关注网络媒体动态,主动发声,主动喂料,避免“官方不说网民说”“纸媒不说网媒说”“中方不说境外说”等被动局面发生。今后,部里主办的《中国社会组织舆情》将加强舆情预警,及时告知地方有关媒体曝光事件;地方也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回传。三要过好“网谣”关。真相在睡觉,谣言就在活跃。对于社会组织领域的谣言,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守土有责,对网上是非不分、混淆黑白的信息不能沉默不语,要果断出手、及时回应和澄清。四要过好“网评”关。当前,社会上有些人,包括一些所谓的“专家”,存在“标新立异”的思想,在他们眼里,凡是别人说好的,他(她)就愿意往坏处去说。对于合理的批评,我们要虚心接受并加以改正;对于将正面宣传往负面舆情引发的评论,我们要及时关注、针锋相对。同时,要重视推动社会组织建立新

      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共同应对网络舆情,发挥集体力量的作用,共同传播中国社会组织的正能量。

      (作者系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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