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11篇
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11篇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考评细则 (征求意见稿) (共100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项目 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11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考评细则
(征求意见稿)
(共100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而未建立单独党组
建立健全党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建立党组织;不足
织扣每处1分,联合党组织未在每个单
3名的建立联合党组织,并在每个单位设立党小组。
4
位设党小组的每处扣1分。指导员“应
党建指导员“应派尽派”,非公企业指导员覆盖面达100%。
派未派”每处扣1分。
党组织领导关系明确。
2党组织领导关系不明每处扣2。
基本组织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应建未建工会组织每处扣2分;应建未4
建共青团组织每处扣2分。
台帐的党组织设置、党组织书记基本情况、党员基本情况、党费管理台帐不全、情况不详细的扣3分,
收缴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情况、后备干5未建立管理台帐的不得分。
部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才情况等“八个清楚”。
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在所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有
党组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和群众
5
地位,在党员和职工群众中有凝聚力和影响力。
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分。
按照党性强、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的要求,选2党组织书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得分。
好配强党组织书记。
党组织书记由业主或其他管理层人员兼任的,配备一名副书记专
党组织书记由业主或其他管理层人员兼
基本队伍
3
职抓党的工作。
任,而未配备专职副书记的不得分。
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入党积极分子总数不低于职工总数4以10%为基数,比例每低1%扣1分。
的10%。
备注
9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
积极在优秀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能人才中培养发展党员,50人
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0人以
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每两年至少发展4上的社会组织两年内未发展新党员的不
1名新党员。
得分。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流动党员在本单位固定从业3个月以上的,流动党员应转未转组织关系的,1人次扣
督促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6个月以上的,督促其转入正式组织41分。
关系。
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支以党员为骨干的经营管理人才和生
未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的不得
3
产经营人才队伍。
分。
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
争创活动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未部署
3
好、工作业绩好、各方反映好”的“五好”党组织活动。
开展争创活动的不得分。
在党员中认真组织开展争当“政治素质好、岗位技能好、工作
争创活动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未部署
3
业绩好、表率作用好、群众评价好”的“五好”党员活动。
开展争创活动的不得分。
基本活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的集中性党组织活动,每年组5集中性党组织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未
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扣2分。
紧密联系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劳
活动效果不明显的扣3分,未组织开展
5
动竞赛、技能比武、献计献策等活动。
活动的不得分。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面向全体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民
活动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未组织开展
4
主议事恳谈活动、群众性文体活动。
活动的不得分。
党组织工作职责不明确的扣2分,未制
明确党组织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
定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扣1分。
基本制度
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务公开、党风廉政
3未建立制度或制度不落实的不得分。
建设等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
备注
10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备注
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列席管理层会议、业主列席党组织会议制度,4未建立制度或制度不落实的不得分。
形成党组织与管理层定期沟通、平等协商、相互支持的机制。
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4未建立制度或制度不落实的不得分。
建立职工与管理层定期对话沟通、职工权益保障等制度,促进非3未建立制度或制度不落实的不得分。
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和谐稳定。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党组织每年向上级报告一次在非公有制经济
3未建立制度或制度不落实的不得分。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情况。
党组织书记的报酬待遇按不低于同一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标准
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未按标准落实的不
5
落实。
得分。
党组织活动经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费中列支,
党组织工作经费未按要求落实的不得
按不低于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列入财务预算,并据实拨10
分。
付。
基本保障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较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单位门前要
党组织“七有六上墙”“八个清楚”档案
悬挂党组织标牌,内部要有党组织书记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做
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规模较小、党员
5
到“七有六上墙”。活动室要配有专门的档案柜,党建工作资料
人数少,或联建的党组织“五有”要求
齐全。
每缺一项扣1分。无固定党员活动室的
不得分。
总分
11
机关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考评细则
(征求意见稿)
(共100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备注
按照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和业务工作的要求,科学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
3
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的扣1分。
机关基层党组织按届期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届期内委员空缺基本组织及时增补。
5
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扣3分,委员空缺增补不及时的扣2分,未按期换届的不得分。
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3
机关未按规定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各扣1分。
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分管机关的副职领导兼任。党组织书记熟悉“五个基本”内容及要求。
4
机关党组织书记未由分管机关的副职领导兼任的扣2分,不熟悉“五个基本”的扣2分。
基本队伍设机关党委的区直机关,按规定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设总支、支部的区直机关明确兼职党务干部。
4
设机关党委未配备专职副书记的不得分;设总支、支部未明确兼职党务干部的不得分。
每名机关党员干部3年内至少参加一次上级组织的党校培训或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5
一名党员干部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扣1分。
12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备注
组织缺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企业、信访维稳部门等挂职锻炼,时间不少于3个月。
5
一名党员干部未按要求到基层一线锻炼的扣1分。
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专人联系培养,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
未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专人联系培养3的扣1分,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定的扣
2分。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机关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
5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少一次扣1分,全年上党课未达4次扣1分,未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活动的扣1分。
党委(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未达6
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理论学习活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机关党员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
5
次扣2分(每少3次扣1分),机关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未达24次扣3分(每
少8次扣1分)。
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献计献策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3
未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献计献策活动的各扣1分。
基本活动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高机关执行力。
未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机关效能建设活3动的,或因作风、效能问题受到上级通
报批评、群众举报查实的,此项不得分。
未制定“结对共建”活动方案的扣2分,
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企业等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完成规定目标任务。
4
目标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结对共建”活动的不得
分。
开展机关党组织与所在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活动,每年力所能及为所在社区办1件以上实事。
4
每年未力所能及为所在社区办实事的扣2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共驻共建”活动的不得分。
13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备注
开展“机关党员进社区”活动,机关党员到社区登记报到的面达到100%,并按要求参加社区各项活动。
4
机关党员对社区活动支持参与不够的扣2分,机关党员未到社区登记报到的不得分。
开展“双联双带”和“四联共建”活动,机关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面达到100%,机关普通党员参与面不低于30%。
4
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面低于100%的扣2分,普通党员参与面低于30%的扣2分。
认真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
2
未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的不得分。
明确群众体育联络员,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1次以上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
2
未明确群众体育联络员扣1分,未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不得分。
建立部门党委(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部署重要工作的制度,党委(党组)每年至少研究部署机关基层党建工作2次以上。
4
党委(党组)每年研究部署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达不到2次的扣2分,未建立定期研究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的不得分。
未在本单位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未建立党务、政务公开网页的各扣1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与市领导、直基本制度规范机关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扣1分。近3年所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不得分。
健全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党组织日常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3
每少1项制度扣1分,每1项制度不落实扣0.5分,扣完为止。
健全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承诺、挂牌上岗等制度并认真落实。
3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的不得分。
14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备注
建立机关党员干部实绩登记制度,每年对机关党员干部业绩进行登记、考评、公示,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表彰等挂钩。
5
建立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考核。
3
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研究全局性工作会议。
2
机关选拔任用干部把听取机关党组织意见作为必要环节。
3
基本保障
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机关行政经费预算,满足工作需要。
3
机关建有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并配备必要的教育设施;建立党建工作专栏、简报、网页。
3
总分
建立机关党员干部实绩登记制度,每年未对机关党员干部实绩进行考评、公示的各扣1分,考评结果未实行奖惩挂钩的扣3分,未制定制度的不得分。
考核工作不规范、不严格的扣1分,未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或建立制度但每年未组织考核的不得分。
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未列席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研究全局性工作会议各扣1分。
机关选拔任用干部未听取机关党组织意见的不得分。
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据实报销的扣1分,未纳入行政经费预算、不能据实报销的不得分。
未建立党员活动室扣1分,缺少必要的教育设施的扣1分,未建立党建工作专栏、简报、网页扣1分
15
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考评细则
(征求意见稿)
(共100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备注
按照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和业务工作的要求,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
5
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的不得分。
基本组织党组织按届期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5
党组织换届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扣3分,未按期换届的不得分。
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未按规定设置工会组织的扣2分,5未按规定设置共青团组织的扣3分。
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和业务、群众威信高的要求,选配好基层党组
5
基层党组织书记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得分。党组织书记不熟悉“五个
织书记。党组织书记熟悉“五个基本”内容和要求。
基本”内容和要求的不得分。
规模较大的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党务干部负责党组织建设日常工作。
5
未设置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不得分。
基本
队伍做好在高知识群体、业务骨干中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不低于单位职工总数的10%,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5
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不足的扣3分,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的扣2分。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5
基本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组织活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组织一次党活动员党性分析活动。
5
未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的扣2分,人才队伍不能满足业务工作需要的扣3分。
党组织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上党课每少一次扣1分,未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活动的扣2分。
16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
未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的扣1分,党
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理论学习活动,每名党员每年参加党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
5
员集中学习时间少于12天的扣4分。
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献计献策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5
开展了活动但效果不明显的扣3分,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围绕改进行业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承诺等活动。
5
开展了活动但效果不明显的扣3分,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开展“双联双带”活动,组织送教、送医、送文化下乡等活动。
5
开展了活动但效果不明显的扣3分,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党组织认真开展与所在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活动,每年力所能及
4
每年未力所能及为所在社区办实事的扣3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共
为所在社区办1件以上实事。
驻共建”活动的不得分。
开展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组织评比表彰活动。
4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定期组织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单位活力和凝聚力。
2未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不得分。
议事决策规则程序执行不严格的扣
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42分,未制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
不得分。
基本制度规范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不规范的
4
扣2分,近3年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
的不得分。
健全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党组织日常工作制度并
认真抓好落实。
4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的不得分。
备注
17
项目
标准及要求
分值
计(扣)分办法
得分
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职代会。
4
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不能定期组织召开职代会不得分。
建立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考核。
4
考核工作不规范、不严格的扣2分,未建立考评评价制度并每年组织考
核的不得分。
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管理经费预算,满足工作需要。
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未纳入行政经费5预算,或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不得
基本
分。
保障建有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并配备必要的教育设施。
5未建立党员活动室的扣3分,缺少必要的教育设施的扣2分。
备注
总分
18
篇二: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决定换届。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做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2.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换届选举请示应于党员大会召开前10天报送上级党委。
书面请示内容:①本支部组建时间,本届党支部选举产生日期及届满日期,支部基本情况及现有党员人数,②会议形式,会议时间及会期;③大会的主要任务④新一届支委会拟组成名单⑤下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及正、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名单。名额及其候选人产生程序;3.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①上级党委对企业上报换届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②下发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4.召开全体党员大会①通过会议议程;
②支部书记同志代表上一届党支部作工作报告③酝酿讨论: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可自下而上提名,也可由上届党支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推荐监票人。5.党员大会选举①通过选举办法;②通过候选人名单;③通过监票人名单;④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⑤宣布选举结果。6.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①换届选举概况;②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名单,以及每个人的得票数。7.上级党委审批经党工委讨论后下发关于报批公司党支部委员及正、副书记的批复。8.党支部归档①有关本次选举的资料;
②上级党委的批复。
篇三: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山西省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LT
山西省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第一章组织体系第一条规范党组织设置。非公有制企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3名或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联合组建的党组织,覆盖企业不超过5户。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每年对隶属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第二条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非公有制企业党委一般设委员5-9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7名以下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理想信念坚定、愿意服务奉献,具有组
织能力、熟悉经营管理,群众威信较高、善做思想工作的标准,采取民主选举、组织选派或公开选聘等办法,选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积极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具备条件的党员业主担任党组织书记,鼓励从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党员中产生党组织书记。
第三条按期进行党组织换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届任期3年。上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一般提前3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准备。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章党员管理第四条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关于印发<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晋非工〔2015〕10号)。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导向,注重在企业一线优秀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注重在企业生产骨干、管理骨干、科技骨干中发展党员;企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应当列为重点培养和发展对象;注重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把吸收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出资人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每年发展1名以上新党员,
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突出政治性,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每年“七一”及重大节日期间,党组织以适当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覆盖支部全体党员,每名党员要按时参加活动。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第十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总支)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发〔2016〕36号)执行。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报上级党组织同意。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一条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按照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进行。
第十二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在党小组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优秀的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及时教育帮助、促其转化,仍不合格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第十三条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对工作发生变动、家庭发生变故、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对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组织书记应当及时谈心谈话。
第四章作用发挥第十四条引领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积极宣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第十五条服务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推动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培育企业文化。党组织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模范行为影响带动职工群众;积极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创办内部刊物、宣传橱窗、企业网站、微信平台、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第十七条建设一批“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以建设“双强六好”(党建强、发展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党组织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服务发展当先锋”活动,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经营户”,进行“三亮三比”(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学习、比作风、比贡献),教育引导党员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工作,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风采。
篇四: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标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市委关于加强非
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
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
持“拓展领域、规范运行、创新机制、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基层组
织,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和渗
透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
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发展起帮助、协调和促进作用。
第四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必须以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着力点,坚持围
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努力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凡是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时建立党
组织。凡有正式党员名以上、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企业,都应建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
接近或超过名的企业,可建立党总支;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名的企业,可建立党的基层委员
会。企业规模比较大,职工人数较多,党员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分别建立党总支或党委。
第六条,党员人数不足名的企业,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活动的原则,采取挂
靠组建、村企联建、企企联建等办法建立联合党支部。能够建立党支部但暂时没有合适的支
书人选、暂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和暂时没有党员的企业,上级党委可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创造建立
党组织的条件。原国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后,党组织重组工作应与企业转制同步进行。
第七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采取属地管理、垂直管理、挂靠管理等形式,以属
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城市以城市企业工委、街道党工委、工商部门管理为主,农村
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对一些企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可由县市区委直接管
理;对有一定规模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党组织,可由工商部门党组织管理;对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区的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企业党组织,可由开发区党组织管理。×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八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二支持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党的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保证企业
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四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
康发展;
六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培训教育,培养“四有”职工队伍,培育企业文化,弘扬科学
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九条,“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
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才能召开会议;会议的
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
关事项等。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
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时,才能召开会议;党员大会的主
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
施,向全体党员报告支部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
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的落实情况;四是做好记录,按时向支部汇报。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
党的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对党员进行培训提高,方式可灵活多样。
第十条,换届选举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届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推迟
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换届选举时,应
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时,选举有效。
选举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选举结
果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十一条,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底或次年初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
动,由每个党员向全体党员全面汇报一年来个人学习提高、完成任务、党性实践的情况,接
受其他党员和职工代表的评议。民主评议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书点评、代表参评的程
序进行。评议发言结束后,下发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定格,分优秀、合
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测评结果由支部委员会讨论确认。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公
开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支部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加强
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分阶段组织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激励党员苦练内功和岗位
成才;教育党员正确认识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
员管理教育要树立“抓好党建促发展,进入管理起作用”的理念,注意探索解决好党员履行义
务的全面性、党员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一致性、党员管理教育的有效性问题,不断创新形
式、丰富载体、增强实效。
加强对外来务工党员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
业或企业所在地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
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
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
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企业经营管理、科技骨干和一
线优秀工人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程
序,把好质量关。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党员对象
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发展党员,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必须报上一级党委
审批。对外地员工要求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征求其原籍所在地党组
织的意见。新发展党员要实行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十四条,党员联系职工制度。党支部要开展党员联系职工活动,使每一位党员都有个
联系对象。联系的重点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技术骨干、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联系的内
容为:宣传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
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第十五条,组织活动制度。党组织的活动要在形式上体现非公有制企业特点,坚持“业
余、小型、灵活、有效”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时间上,
坚持班上与班下、班前与班后相结合,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动外,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生产
经营时间;在活动内容上,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为主线,发动党员
积极为改善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出点子,组织进行技术攻关、革新创优、产品营销、增收节支
等富有时代性、先进性、创新性的党性实践活动,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
岗,引导党员结合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则由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三双六好”争先创优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
的建设,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
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三双
六好”争先创优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争先创优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非
公有制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着力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企
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
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努力开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创建标准
“三双”即“双创双争双评”主要内容是:创建“经济强、党建强”企业,创建党员先锋岗;,
争当支持党建工作先进业主,争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公开评选先进党组织,公开
评选优秀党员。通过争创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活动开展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六好”目标。“经济强、党建强”企业的创建标准是: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连续两年以上经济效益好;党组织机构健全,配备专
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和阵地,党的各项活动开展经常、富有成效,企业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强,在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有为有位。“党员先锋岗”的创建
标准是:党员政治素质好,能够经常坚持学习提高,立足本职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要求,模
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业务素质好,有技术专长或业务优势,能够独当一面
或发挥骨干作用,有创新能力和创新举措;工作绩效好,能主动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积极
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贡献突出;带动作用好,其思想和行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导向性,工作业绩得到普遍认可。“支持党建工作先进业主”的争创标准是: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对企
业党建工作认识明确,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配合,能积极支持党组织在企业改革、
发展、稳定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按规定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阵地,
支持党组织正常开展党务活动,能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思想开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
与党组织关系融洽,配合默契,互相支持,共谋发展,在企业决策和经营中善于听取或采纳党组织的正确意见、建议。“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的争创标准是:能够坚持学习党建
理论和业务知识,熟悉党务工作基本规律和实践特点;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自觉执行党的政策和各项法规,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在党务工作和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
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本单位党建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
善,有成效、有创新,名列同行业前茅;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真心诚意为职工办实事、解难
题,在党员和职工中有较高威信;有效协调各方关系,充分维护企业、业主和职工的合法利
益。“先进党组织”六个好的标准是:
⒈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协调,有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有
一个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爱党务工作,懂经营善管理的党组织书记;能坚
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
组织发挥作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
论决定,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⒉党员队伍好。党员能坚持自觉学习理论和政策法规,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
领团结职工认真负责地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党员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骨干作用显著,做到
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有一支素质良好、数量稳定的入党积
极分子队伍。
⒊工作机制好。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并坚持以人为本的职
工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做到以情感人、以德服人,在职工中形成较强的凝聚力;形成了引导
企业健康发展的机制,善于发挥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积极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形
成了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动力机制,根据企业实际,灵活高效地开展党建工作,有所创新,
有所突破。⒋活动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生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坚、
持经常;党员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党员参与率高;党性实践活动丰富多彩,
符合实际,有新意,有载体,党员在争创帮带活动中切实得到锻炼提高。
⒌发展业绩好。企业经济效益好,对社会贡献大,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职工收入与
企业效益相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先进,重视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发展潜力大,竞争能
力强;企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效果突出。
⒍群众反映好。企业整体形象好,产品信誉好,在社会和群众中有较好的认同感;党组
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先进性得到较好体现,在企业职工中有良好形象;
企业文化健康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职工队伍稳定,精神面貌良好;企业环境优美,
绿化整洁。“优秀党员”的标准是: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为主要内容,主要考
察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优良业绩、突出贡献和创新举措。
三、评选方式
开展“三双六好”争先创优活动,要按照公开民主、平等竞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三双六好”争先创优活动,由县市区委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连续两次受到表彰奖励的,可申报市委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三双六好”争先创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
作的有效载体。各级党委要切实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安排,措施到位,抓出成效。县市区委
组织部要借鉴农村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经验,研究制定活动规划和指导性意见,抓紧启动实
施,督促抓好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分析本企业党建工作状况,查找薄弱环节,
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措施,扎实组织好各项活动,努力形成非公企业党组织
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良性机制,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来源于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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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第三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途径与方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第四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必须遵循党章规定;必须把加强党的建设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必须把关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注重工作实效。
第五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要实现“双强六好”目标,即党建强、发展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六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第七条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可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可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50名或100名,但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基层委员会。第八条正式党员3人以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及时单独成立党组织。第九条党员数量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可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党小组。第十条对已经成立党支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党员减少至3人以下(不含3人)时,如工
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能增加党员,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暂时保留。但此类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作出决定。如该党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则应予以撤销。撤销后,原党支部党员可与邻近单位(部门)党员组成联合党组织。
第十一条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或非公经济组织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应同步改建、组建或撤销党组织。
第十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应以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为原则,一般由所在地的村、乡镇、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以上党组织直接管理。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十三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二)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
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三)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稳定。
(四)建设先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诚信经营。
(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章人员配备第十四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
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第十五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六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与群团组织负责人交叉兼职,提倡不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也可以由党员工会主席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第十八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第五章队伍建设第十九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入党,努力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党员。第二十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推荐为管理人员和领军人才。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第二十一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第二十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加强对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增强出资人对党的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第六章活动方式第二十三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注意取得出资
人理解和支持,把党组织活动与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
第二十四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支部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党的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五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党员“先锋创绩”活动,促进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第二十六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开展开放式党组织活动,除党章规定的党内活动外,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与其他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提倡开设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党建微博、网上论坛等,把党的活动阵地拓展到网络上,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第七章工作机制第二十七条全面实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收集反馈党员意见建议。
第二十八条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与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熟悉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了解上级决策部署,沟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第二十九条探索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党组织要邀请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活动,注重发挥管理层中党员和党员工会主席的作用,做好党的工作。
第三十条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向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以及述职评议等制度。
第八章工作保障第三十一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加强与出资人和管理层的沟通协商,将党组织活动经费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列入单位财务计划,在管理费中列支。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第三十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争取出资人和管理层的理解和支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控制的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中的党组织。
第三十四条本规程由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六: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开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围绕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活动,团结带
着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经济组织开展;〔四〕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开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
锋模范作用;〔五〕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维护职工
的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关系;〔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四有"
职工队伍,推进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催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根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量、改善结构、慎重开展"的方针,把开展党员的重点放在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对有50名以上职工而没有党员的经济组织,要加强指导,重点帮助,可采取由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法,有方案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开展党员工作。
开展党员必须根据?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员工作细那么〔试行〕?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好质量关。要立足于培养教育,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职工教育结合起来。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为开展党员对象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员,必须由上一级党委审批。对外地员工要求在经济组织入党的,一般应在经济组织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征求其原籍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
开展党员工作要实行"公示制"。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党委〕委员的直系亲属入党,应报上一级党委预审,然后根据预审结果,办理有关手续。预审不合格,不得开展入党。
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应联系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篇七: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设制度
数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员,使所有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都能纳入到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中管理。党建工作根底较好的地方,突出抓好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使越来越多的党组织到达“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开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
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先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也可由基层党委同企业协商选派。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应与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统一考虑,工会主席可由党组织负责人兼任,符合条件的团组织负责人可进入党组织班子。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中方党员主要行政领导人担任。企业解聘党组织负责人,应当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织,原那么上由属地党组织领导。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第四章党建指导员第十二条凡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都要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其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促进企业健康开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开展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特别要做好党组织负责人的培养工作;指导企业党组织建章立制、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和指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开展创造良好环境。第十三条党建指导员的选派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原那么强,具有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和党务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企业党建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够与业主和职工群众进行有效沟通,感情上相融洽,思想上能交流,工作上能合拍;具备一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能够为企业开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具有三年以上党龄,高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第十四条党建指导员的选派途径。主要包括。县、乡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中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县乡机构改革分流的党员干部;农
篇八: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关切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看法和建议,支持和
促进企业发展。3、加强党员的教化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
锋模范作用。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切和维
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志向、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冲突,维护
企业和社会稳定。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
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其次章党组织的设置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或依托工会组织等形式开展党的工作。
行审批程序,办理接转手续。企业党组织的撤消必需报上级党委批准。
区”等活动,激励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业务能手”、“青年标兵”等活动,充分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创建性。
第十六条组织党员、职工学习经营管理学问、某场经济学问、法律学问和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技术攻关,促进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四章党组织与企业文化建设第十七条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在继承企业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主动汲取现代文明成果,用科学理论和先进理念提升企业文化建设的水平,努力把企业建设成为先进文化的创建者和传播者。第十八条加强调查探讨,会同经营者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推动企业形成与全社会的正确价值导向相符合的企业价值目标,培育具有时代特征的企业精神,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第十九条运用各种传播工具和文化教化设施,加强企业形势任务教化和宣扬,营造团结和谐、奋勉向上的环境和氛围。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第五章党组织与职工队伍建设其次十条企业党组织应加强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化,党的基本路途和方针政策的教化,思想道德和民主法
篇九: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某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战斗堡垒,是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推动促进、宣传引导、团结凝聚、监督协调和自律示范的作用,努力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党组织,成为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第三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增强党组织
词语主要包括实、虚和熟。指名动形容代;副介连是常用的固定短,成惯谚歇后
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第四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
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
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
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
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第五条凡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要求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一般情况下,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100名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建立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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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企业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必须经某地级以上党委批准;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方便工作”的原则,采取“挂靠、联合、派入”等方式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采取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或依托工会组织等形式开展党的工作。
第六条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均为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七条党组织书记应由企业中思想政治素质好、懂经营管理、党务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可选配一名副书记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业主兼任书记或副书记的,其直系亲属一般不得在党组织内兼任其他职务。党组织书记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等办法,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企业解聘党组织负责人,应当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要与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通盘考虑,同步进行。工会主席是党员的,一般可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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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行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某、区(某地)个体私营协会党组织或所在地的区(某地)、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
第十条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或者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应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同步改建或改组党组织,明确相应的隶属关系。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变更,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办理接转手续。企业党组织的撤消必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三章党组织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凡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应按照《党章》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开展党的活动。第十二条企业党组织建立后,必须根据本企业及企业党组织的实际,及时建立相应的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制度。重点建立“三会一课”制度、严格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此外,制定党员争先创优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党员责任区制度、党员告诫制度等。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有效地激发企业党员的工作热情和争先意识,促进党员思想素质的提高。第十三条企业党组织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特点开展党的活动,坚持“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和“小型、分散、灵活、务实”的原则。在形式上,坚持相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做到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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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在时间上,坚持脱产与业余相结合,既严格组织制度又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活动;在内容上,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要对事关企业发展方向和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吸收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及时向企业提出建议,促进企业科学决策。
第十五条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激励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业务能手”、“青年标兵”等活动,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六条组织党员、职工学习经营管理知识、某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技术攻关,促进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篇十: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第二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拓展领域规范运行创新机制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和渗透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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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市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拓展领域、规范运行、创新机制、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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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教育管理,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和渗透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发展起帮助、协调和促进作用。
第四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必须以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着力点,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五条,凡是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凡有正式党员名以上、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企业,都应建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名的企业,可建立党总支;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名的企业,可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企业规模比较大,职工人数较多,党员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建立党总支或党委。第六条,党员人数不足名的企业,按照行业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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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相邻、便于活动的原则,采取挂靠组建、村企联建、企企联建等办法建立联合党支部。能够建立党支部但暂时没有合适的支书人选、暂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和暂时没有党员的企业,上级党委可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创造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原国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后,党组织重组工作应与企业转制同步进行。
第七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采取属地管理、垂直管理、挂靠管理等形式,以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城市以城市企业工委、街道党工委、工商部门管理为主,农村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对一些企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可由县市区委直接管理;对有一定规模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党组织,可由工商部门党组织管理;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企业党组织,可由开发区党组织管理。
×第三章主要任务第八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二支持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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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党的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四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培训教育,培养“四有”职工队伍,培育企业文化,弘扬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才能召开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时,才能召开会议;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支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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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的落实情况;四是做好记录,按时向支部汇报。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对党员进行培训提高,方式可灵活多样。
第十条,换届选举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届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推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换届选举时,应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时,选举有效。选举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十一条,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底或次年初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由每个党员向全体党员全面汇报一年来个人学习提高、完成任务、党性实践的情况,接受其他党员和职工代表的评议。民主评议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书点评、代表参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发言结束后,下发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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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定格,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测评结果由支部委员会讨论确认。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公开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支部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分阶段组织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激励党员苦练内功和岗位成才;教育党员正确认识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管理教育要树立“抓好党建促发展,进入管理起作用”的理念,注意探索解决好党员履行义务的全面性、党员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一致性、党员管理教育的有效性问题,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增强实效。
加强对外来务工党员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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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企业经营管理、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程序,把好质量关。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发展党员,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必须报上一级党委审批。对外地员工要求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征求其原籍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新发展党员要实行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十四条,党员联系职工制度。党支部要开展党员联系职工活动,使每一位党员都有个联系对象。联系的重点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技术骨干、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联系的内容为:宣传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第十五条,组织活动制度。党组织的活动要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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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上体现非公有制企业特点,坚持“业余、小型、灵活、有效”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时间上,坚持班上与班下、班前与班后相结合,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动外,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生产经营时间;在活动内容上,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为主线,发动党员积极为改善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出点子,组织进行技术攻关、革新创优、产品营销、增收节支等富有时代性、先进性、创新性的党性实践活动,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引导党员结合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则由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三双六好”争先创优活动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三双六好”争先创优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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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争先创优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着力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努力开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二、创建标准“三双”即“双创双争双评”,主要内容是:创建“经济强、党建强”企业,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支持党建工作先进业主,争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公开评选先进党组织,公开评选优秀党员。通过争创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活动开展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六好”目标。“经济强、党建强”企业的创建标准是: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连续两年以上经济效益好;党组织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和阵地,党的各项活动开展经常、富有成效,企业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强,在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有为有位。“党员先锋岗”的创建标准是:党员政治素质好,能够经常坚持学习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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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立足本职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要求,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业务素质好,有技术专长或业务优势,能够独当一面或发挥骨干作用,有创新能力和创新举措;工作绩效好,能主动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贡献突出;带动作用好,其思想和行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导向性,工作业绩得到普遍认可。“支持党建工作先进业主”的争创标准是: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对企业党建工作认识明确,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配合,能积极支持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按规定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阵地,支持党组织正常开展党务活动,能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思想开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与党组织关系融洽,配合默契,互相支持,共谋发展,在企业决策和经营中善于听取或采纳党组织的正确意见、建议。“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的争创标准是:能够坚持学习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熟悉党务工作基本规律和实践特点;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政策和各项法规,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在党务工作和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本单位党建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成效、有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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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名列同行业前茅;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真心诚意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在党员和职工中有较高威信;有效协调各方关系,充分维护企业、业主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先进党组织”六个好的标准是:⒈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协调,有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有一个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爱党务工作,懂经营善管理的党组织书记;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发挥作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⒉党员队伍好。党员能坚持自觉学习理论和政策法规,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职工认真负责地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党员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骨干作用显著,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有一支素质良好、数量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⒊工作机制好。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并坚持以人为本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做到以情感人、以德服人,在职工中形成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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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的凝聚力;形成了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的机制,善于发挥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积极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形成了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动力机制,根据企业实际,灵活高效地开展党建工作,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⒋活动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坚持经常;党员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党员参与率高;党性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符合实际,有新意,有载体,党员在争创帮带活动中切实得到锻炼提高。
⒌发展业绩好。企业经济效益好,对社会贡献大,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相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先进,重视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发展潜力大,竞争能力强;企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效果突出。
⒍群众反映好。企业整体形象好,产品信誉好,在社会和群众中有较好的认同感;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先进性得到较好体现,在企业职工中有良好形象;企业文化健康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职工队伍稳定,精神面貌良好;企业环境优美,绿化整洁。
“优秀党员”的标准是: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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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权利和八项义务为主要内容,主要考察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优良业绩、突出贡献和创新举措。
三、评选方式开展“三双六好”争先创优活动,要按照公开民主、平等竞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三双六好”争先创优活动,由县市区委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连续两次受到表彰奖励的,可申报市委表彰奖励。四、组织领导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三双六好”争先创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各级党委要切实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安排,措施到位,抓出成效。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借鉴农村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经验,研究制定活动规划和指导性意见,抓紧启动实施,督促抓好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分析本企业党建工作状况,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措施,扎实组织好各项活动,努力形成非公企业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良性机制,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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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非公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P> 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党员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1、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由本次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2、本党支部中正式党员有被选举权,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未出席大会的党员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是在集中了所有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报请*I**街道党工委批复同意,提交本次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4、中国***应选名额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5、选票上加盖印章方为有效。6、大会选举时,到会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之四,会议选举有效。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如果赞成,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果不赞成,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果弃权,不要书写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自己要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7、大会投票选举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会议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会议选举无效,应
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整张选票上无任何选举符号的为弃权票。
8、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际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当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着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重新投票后,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在得票数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产生,也可以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并征得多数党员同意后,不再进行投票选举。
9、填写选票时须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符号、字迹要清楚。
10、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11、计票结東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报告选举结果时,按得票多少为序。
12、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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