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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热门6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3-03 08:30:04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第1篇中国有句俗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走路有走路的规矩,说话有说话的规矩,做事有做事的规矩,这些规矩就是法。以前我总以为我们是小学生,法离我们远着呢!直到那天听了大浦派出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热门6篇,供大家参考。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热门6篇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 第1篇

    中国有句俗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走路有走路的规矩,说话有说话的规矩,做事有做事的规矩,这些规矩就是法。

    以前我总以为我们是小学生,法离我们远着呢!直到那天听了大浦派出所的周所长给我们作的讲座才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

    周所长和我们谈了许多事例,给我影响映象最深的是有两个同学因一件小事吵了起来,以致后来大打出手。甲同学一失手将乙同学推下了楼。两家人因此而闹上了法庭,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乙同学的家长称对方是故意伤人,而甲同学的家长不承认,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正当防卫,双方争执不下。

    同学们,你认为在这件事上谁对谁错呢?

    其实,两人由于一时冲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他们都有错。同学间有矛盾那是正常的,可我们该怎样处理呢?是像上面两位同学这样,还是去告诉老师,让老师帮助解决呢?在这场悲剧中受害的又何尝只是甲同学,他不但给对方带来巨大的痛苦,同时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和痛苦。

    如果一个学生没有法律意识,触犯了法律,再好的学习成绩也没有用的。在此我要真心的对那些爱惹事的同学说一声:朋友们,多学一些法律常识吧!把勇气和精力用在学习上,用在对坏人坏事的斗争中,你才是真正的英雄。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做一个学法的小主人、懂法的小卫士、守法的小公民吧!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 第2篇

    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在学完之后,使我们明白了培养中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使我受益匪浅,我认为,作为一个老师,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师要有主动性

    给学生一杯水,教师首先要有一桶水。作为大部分非法律专业的老师来说,首先要学懂基本的法律知识,这样在教学中可以随手拈来。比如在学习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里面,许多地方都可以插入法律知识的教育。比如在第一课第一框题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里,进行商品的交换讲解时可以插入《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一条款。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伦理道德准则在民法上的反映。我国《民法通则》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不难看出,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法上有适用于全部民法领域的效力。除此之外,教师还应该增强责任心,增强主动性,把它变成自觉的教学行动和自然的"教学习惯。

    二、教师要把握好度

    在学科教学中,我们要把握好教学的时机,方法。我们不能随意借题发挥,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把法制教育等同于讲法律、敲警钟、训斥人。我们要尊重学生的认知能力,更要尊重学生的天性,还要提高教学的趣味性和互动性。以深入浅出的方法,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事例,形式丰富的手段实施渗透教学。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如果占用课堂太多的时间,宁可选择点到为止,不要让法制渗透喧宾夺主,在完成任务的同时达到应有的教学目的。

    三、教师要寻找契机

    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已经是一个刻不容缓的思想教育任务。因为我们面对的是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单亲家庭子女,是各种新问题越来越多的学生。在他们成长的历程中,特别在养成良好品质的过程中,会有更多的麻烦。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为引进源头活水,或课内、或课外,或请进来、或带出去,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教师要善于创新

    教育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创新的意义在于不断适应学校法制教育的新形势、解决学校法制教育的新问题、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新方法、新模式、新途径。每个教师都应该关注并致力于学校法制教育的创新。这需要我们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自我反思,需要我们有敢于打破传统、置疑一切的勇气。新形势下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要打开新的局面,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要取得新成效,我认为,必须敢于创新。

    总之,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处理好渗透法制教育关重要,培养“主动性”是重点,掌握好“度”是难点、把握“契机”是关键、还要善于“创新”。教师只有做到因材施教、寓情于教,适时、适度,点点滴滴、持之以恒地加以渗透,才能有机地熔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智力发展和思想陶冶于一炉,才能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 第3篇

    2021年6月1日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本法历经三次审议,于2020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此次修订将原有法律由57条变为68条,明确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完善了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措施。

    一、立法背景

    我国目前涉及保护未成年的法律主要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通过积极施策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地帮助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顺利地回归社会,成为合格的人才。两部法律共同发力,一体施行,才能真正地保护好广大的未成年人。

    二、立法亮点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刑法也逐渐调整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结合社会各界的建议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次修改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关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从横向与纵向两个角度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不良行为是指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由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突出“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特点。

    二是对特定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于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新的法律规定了四种情形,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送入专门学校,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这标志着收容教养制度同时退出历史舞台。

    三是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三、立法意义

    “只是个孩子”显然无法当作他们逃避法律和社会规则约束的借口。如何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治?如何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今年新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填补了“一放了之”与“一罚了之”之间的空白地带,设置了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是对当前民意和舆论的积极回应,更是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体现。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 第4篇

    20xx年,共青团洪洞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我县现有青少年1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4%,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洪洞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团县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县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县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团县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先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XX0余份,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咨询服务XX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创新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 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一方面是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建立法制教育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近年来我县一中、二中、三中、东街小学等学校都成立了自己各具特色的法律学校,他们分别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少年庭、乡镇派出所的专业法律者为学校的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他们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的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导。通过团队组织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和法制副校长对法律知识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引发了学生强烈反响,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由于学校团队组织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校通过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基地、配备法制副校长等措施,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有效的减少和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成果。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 第5篇

    20xx年9月8日,我有幸参加了在临沂市第三实验小学召开的教科版小学《道德与法制》教材培训研讨会。会议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介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修订情况和教材内容解读。外出学习是一次很好的和别人交流的难得机会,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也留给了我满满的收获和深深的思考,现将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道德与法治》的前世今生

    从最初的《政治常识》到今天的《道德与法制》,可以看出教材的编写将政治内容淡化,强调道德,社会的核心理念就是让道德回归生活。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让儿童在经历幼儿园到小学过程中,认同自己,尊重他人(重点强调在家庭和个人领域)。

    二、《道德与法制》的教材特点

    两位徐老师都分析了新课程标准下的新教材特点,让我们对课程标准及教材把握更准确。新教材的突出特:

    1、体现了学生喜欢,图文并茂,抽象问题直观形象表达的卡通版面。

    2、更加贴近学生生活。

    3、将活动型教学中学生的活动过程作为设计的主要依据。

    三、《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建议

    在教学上专家给出了学生观、教师观、教材观三观并存的建议,学生观重点突出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差异,允许多样。教师观中强调了教师的三个角色扮演即指导者、支持者和合作者。教学目标的制定可因地制宜,课堂不再局限于教室,它还扩展到家庭、社区及其他生活空间,而且体现课前、课中、课后、校内外连续完整的活动过程。教学材料的主要源泉来自儿童的现实生活。因而取舍材料均要以儿童的生活实际出发,选择与儿童生活紧密相关、切实需要的内容,以确保内容生活化,绝不再是以本为本。

    在这次学习中,据徐老师介绍新教材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更进一步强调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两大内容。更加注重与孩子的沟通能力,同时也赋予老师跟孩子之间更多的互动。在今后的教学实施中,我将努力创设适宜的活动环境和条件,灵活多样地运用教学活动和组织形式,联系本地区和儿童的实际,及时地把社会中的新信息,科学技术新的成果,儿童生活中新的问题和现象等收到课程中去,不断提高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基底,使教学更加精彩。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心得体会 第6篇

    日前,xx县关工委在对法制教育相关数据统计中发现:从20xx年起,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20xx年、20xx年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9.25%和3.07%。

    经分析,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离不开以下几点:

    日常运作规范化。

    主要表现为:有制度管事,有机构领事,有队伍干事。20xx年12月份,县普法办出台《关于“五五”普法期间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运作。同时成立了县普法办、县综治办、团县委、县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为进一步促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还组建了一个讲师团和两支队伍,即由律师、青少年工作专家组成县青少年法律咨询与法制教育讲师团;
    由1000人组成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队伍,其中全县65家中小学校配备了由公、检、法、司等部门骨干担任的法制副校长;
    由25名法律工作者组成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今年上半年开展法律进学校102次,组织法律竞赛、演讲130次,在校和校外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比例分别为100%和35%。

    法制教育实践化。

    重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创建了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等6个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其中县司法局基层科还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着眼于建设青少年法律教育基地,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跃龙街道怡惠社区建立了青少年法律教育基地,注重推动青少年法律教育深入基层、深入居民住宅区,使青少年在其所生活的社区就能受到法制教育。同时,重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通过体验案件办理过程,让青少年实实在在接触法律、体验到法律的作用与威严。20xx年12月—20xx年8月,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7起,有力地维护了青少年权益。

    工作经验典型化。

    重视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并加以推广,起到以点带面、以先进促一般的作用。近年来,重点推介了三个经验:一是具有首创意义的“xx县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以学校作为阵地,以班主任和学校政教老师作为负责人,对在校学生中个别行为失范的同学,争取“事前预警、提前介入”的教育方式,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前瞻性。二是茶院经验。锁定三类人员准确定位预防对象,成立志愿者队伍,因人而异分类施教:重点对象“盯”着管;
    一般对象“带”着管;
    外出对象“跟”着管;
    贫困对象“扶”着管,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柔石中学工作模式。抓好班级、年级段、政教处和学校四级管理,构建四道防线,预防和减少学生不良行为。这些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推介,并经浙江法制报、宁波日报等刊物多次宣传。

    教育手段多样化。

    一方面以正常教育为主渠道,98所学校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占全县中小学校总数的96.1%。每年在校生接受法制教育不少于10课时,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人手一本《小学法制教育》读本,中小学教师每人一本《中小学生自我保护100问》,并按年级确定普法重点。另一方面,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学生模拟法庭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并利用校园网、校电视台广播等,向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团县委开通了“96015461”阳光青少年心理,开展“与法相伴· 呵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还联合县教育局、司法局开展青少年法制影片进学校、进社区活动,集中播放《法官妈妈》、《为了明天》等优秀法制影片。县教育局开展“我的预警故事”优秀个案案例评选、“法在我心中”法律知识竞赛、预警机制工作论坛等多场活动,这些活动大大提高了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

    教育机制网络化。

    学校、社会、家庭紧密配合,构建三者联动的教育网络,强化三道防线,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个系统工程。建立了由普法办、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法院、公安局、关工委、团、妇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和掌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违法犯罪情况的新趋势、新动向,制定相应对策。采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环境,公安部门联合工商、文广、交通等部门每年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全县102所中小学、161所幼儿园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得到彻底清理。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办公室、政教处、教导处、团委、总务处等科室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还成立法制学校,并推广和完善了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同时,借助青少年的参与,加大对家庭的引导力度,通过知识竞赛、演讲竞赛、观看电影等活动,调动家庭成员的学法热情。目前,全县已基本形成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通过各类教育活动,全县逐步完善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使青少年自强、自尊、自律,养成向善、向美的良好品格,有力地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从20xx年起,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20xx年、20xx年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9.25%和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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