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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汇总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06-06 19:22: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汇总,供大家参考。

    历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汇总

     

     历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汇总

      1.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20 464.854 2019 563.6274 2018 504.09 2017 489.4576 2016 494.1 2015 462.4952 2014 413.8769 2013 400.7211 2012 388.4763 2011 343.07136 2010 298.7571

     2009 239.8409 2008 192.51738 2007 168.8015 2006 127.5 2005 109.1 2004 89.3

     2.内资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内资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内资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20 121.5136 2019 128.0609 2018 114.1055 2017 118.0343 2016 159.2089 2015 149.7352 2014 109.4862 2013 97.9764 2012 98.08558 2011 88.23852

     3.国有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国有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国有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20 1.7794 2019 1.8755 2018 1.9177 2017 1.7576 2016 1.6123 2015 0.9623 2014 0.9709 2013 1.0502 2012 0.88001 2011 0.06927

     4.集体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

     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集体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集体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20 0.3624 2019 0.4517 2018 0.4836 2017 0.5733 2016 0.6477 2015 0.5824

     2014 0.6613 2013 0.7746 2012 1.22486 2011 1.20384

     5.股份合作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股份合作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股份合作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20 0.0323 2019 0.0605 2018 0.035 2017 0.0425 2016 0.074 2015 0.0918 2014 0.0913 2013 0.1185 2012 0.05342 2011 0.8464

     6.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20 47.8618 2019 49.9636 2018 39.2528 2017 48.4634 2016 67.0295 2015 63.6823 2014 40.6396 2013 35.1374 2012 31.53259 2011 27.26523

     7.国有独资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

     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国有独资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国有独资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18 0.065 2017 0.1642 2016 0.2196 2015 0.2755

     8.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20 47.8618 2019 49.9636 2018 39.1878 2017 48.2991 2016 66.81 2015 63.4068 2014 40.6396 2013 35.1374 2012 31.53259 2011 27.26523

     9.股份有限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

     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股份有限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股份有限公司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20 20.548 2019 21.9937 2018 25.241 2017 22.351 2016 42.0496 2015 39.0034

     2014 15.2999 2013 14.5198 2012 19.33849 2011 15.65231

     10.私营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私营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私营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20 50.6342 2019 53.6319 2018 47.1553 2017 44.8219 2016 47.7708 2015 45.3799 2014 51.7782 2013 46.3327 2012 44.98813 2011 42.0959

     11.私营独资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私营独资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环比增长

     年份 私营独资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2019 0.0869 2018 0.1143 2017 1.0525 2016 1.1673 2015 2.1088 2014 5.4585 2013 3.1748 2012 1.35734 2011 0.7332

     12.私营合伙连锁餐饮企业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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