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尔文档网 - www.qiying88.com 2024年05月19日 13:37 星期日
  • 热门搜索:
  • 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规章制度 >

    2023年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23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4-04 18:30:0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货运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货运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23篇,供大家参考。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23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货运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货运车辆。

    第3条 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货运用车统一由业务部主理,办公室监管。

    第二章 货运用车管理

    第4条 对外出租用货运车辆需按照《货运车租用合同》进行管理。

    第5条 特殊情况下企业各部门需自用货运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货运用车申请单》,并需常务副总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部门货运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最多使用一天。

    第6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货运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办公室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部门自行租用社会车辆,事后并票据报销。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7条 企业货运用车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第8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 车队纪律

    第9条 日常行为管理

    (1)货运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人员、运输货物或办理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驾驶证不符)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业务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

    (4)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员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依次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业务主管签字、副总经理签字。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5)用车人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6)不得擅自将货运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使用车辆人员负责维修费;
    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8)用车人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该业务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并上报业务部批示。批准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用车人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10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车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用车人员在货运时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用车后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4)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货运负责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用车人员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办公室安排办理。

    第15条 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 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
    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费用报销

    第17条 货运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 附则

    第19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所属单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司机安全行车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场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条公司车辆管理员是具体负责所有车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合公司生产计划部对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监督和指导所属单位各种车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

    第三条开展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其目的是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条结合车辆保养、维修工作,采用日常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和气温变化情况对车辆进行换季维护检查。

    第四章车辆安全检查项目

    1、检查车辆整体外观情况,日常清理卫生,车辆安全设施等情况。

    2、检查车辆发动机系统工作情况,查看是否有漏油、水、电、气等现象。

    3、检查底盘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照明系统工作情况是否有效、齐全。

    4、厂内专用车辆各系统工作情况、专业车辆安全操作项目等。

    第五条除定期检查外,日常检查项目。

    (1)出车前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制动是否灵敏。

    (2)行驶中当车辆行驶100公里应停车检查发动机各系统的工作情况。

    (3)返回后,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或维修。

    第六条根据其检查的结果进行公布表扬,对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上路行驶,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安全行车规范

    第七条要树立对公司财产和他人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把安全行车工作放在第一位。

    第八条要保持车辆完好状态,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做到各部机件牢固、灵敏,尤其是制动部分必须可靠有效。

    第九条不断提高驾车技术,能在各种复杂的.路面及恶劣气候条件下安全驾驶,并且有应付各种紧急情况的驾驶技能。

    第六章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

    第十条定期开展对司机进行事故预防教育,运用正反两面事例,讲明事故的危害性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性。

    第十一条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不违章、不酒后驾驶等危害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对司机安全维护常识的考核工作,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考核目标中。

    第十三条考核采取年终与平时相结合结合的办法,内容包括:工作表现、敬业精神、安全行车方面的考核。

    第七章车辆违章一事故报告

    第十四条司机在行车途中要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行车速度安全行车。

    第十五条对违反道路限速规定、乱停车、闯红灯、压线、超员、证件不全等被违章罚款的,由个人交纳罚款,公司一律不予解决报销费用。

    第十六条对被电子交警违章牌照、下发违章通知书的车辆或连续违章三次以上者,公司将按照《车辆安全制度》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七条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事故的性质进行处罚。严重者除经济处罚外,造成人员伤亡的,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车辆在行车当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和生产计划部。

    第十九条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拨打报警电话及保险公司出险电话并上报公司。

    第二十条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不准瞒报、违造事实、以便责任划分。

    第二十一条司机未经公司及部门人员批准,私自出车造成事故应个人承担责任并赔偿车辆损失。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给予当事人警告、开出等处分。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经总经理室批准后实施。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3篇

    为了加强货场车辆管理工作,确保煤炭产品质量,计量准确,货场安全和产品销售工作有序进行,使广大客户及时顺利运营,营造良好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装煤车辆,必须在地磅房外排队,首次放行五辆,以后每外出三辆再放行三辆。按序排队的车辆必须持有销售开具的销售单,销售单上必须注明车号、煤种、装煤顺序编号及现金与非现金。

    2、所有装精煤的车辆,必须做到其车底、箱板必须清理达标。

    3、大箱清理干净的车辆必须依序进入精煤货场对位装车,现场煤道员再次检查车辆清洁方可进行装车作业。

    4、货场煤道员发现经检验车厢清洁不达标的`车辆,必须勒令其出厂清净大箱,不服从指令并占道影响装车者,经领导查实罚款200元。

    5、所有进出厂车辆必须平车并加盖篷布,篷布必须覆盖整个箱体,并用皮条固定后方可进出厂。

    6、所有车辆装车完毕后必须及时经磅房过衡出矿,无故停留20分钟以上者,每车罚款200元。

    7、所有进入货场的车主、司机,其矿泉水瓶、方便面盒子、烟头烟盒、废纸削等杂物不得乱放乱扔,否则罚款200元。

    8、所有进入货场的待装车业主,必须爱护本厂生产或生活设施,撞坏设施照价赔偿。

    9、所有进入货场的拉原煤车辆必须听从煤道员指挥,如有不听从指挥、无故乱卸的一经核实罚款200元。

    10、所有进入厂区卸煤的车辆必须卸净,如有发现没有卸净的情况发生,一经核实对其车辆罚款200元。

    11、货场严禁闲杂人员逗留或闲杂车辆通行。

    12、严禁任何人员在货场内聚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等行为的发生,违者移交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3、进入货场车辆,必须服从货场管理员的统一管理,对乱停乱放等堵塞场内交通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外。

    14、任何车辆严禁压磅、堵磅、堵道、占道等行为,若发生压磅、堵磅、占道、堵道者,影响正常生产,除赔偿影响生产损失外,并罚款200元

    15、严禁车辆不过皮,先装煤或调换品种等行为,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16、杜绝对车号不固定和不正规的车辆装车。

    17、严禁小车过皮,大车装煤,杜绝给多油箱和多水箱车辆装煤,杜绝一车多号和一号多车进出货场,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18、任何单位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空车过皮重车过磅时插队,若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影响货场秩序和形象者,处以200元罚款。

    19、因插队造成撞车,必须无条件让开车辆通道,对不服从管理者,处以200元罚款。

    20、发现偷煤车辆或跑车,从重从严处罚,赔偿产品价格或差价外,处以所装总金额五倍的罚款。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本制度罚款项目均在检斤单上注明。于20xx年11月21日起执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4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5篇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6篇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8、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9、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10、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
    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1、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2、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3、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
    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
    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7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 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 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 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 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8篇

    1、车辆起步前,要先检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该保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匀速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谨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3、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
    会车时不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4、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中线。

    6、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
    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7、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8、连续行驶3小时要适当休息,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查;
    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8小时。

    9、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10、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应允许移至合适的"地点维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行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9篇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方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私自动车;
    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0篇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
    车间、库房3公里;
    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
    车间、库房3公里;
    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1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1篇

    机动车辆(主要有铲车、农用车等)是矿山主要装运工具,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6、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8、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9、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10、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1、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2、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3、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4、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队长或硐长,对本队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2篇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二.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三.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
    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报告。

    四、叉车安全管理:

    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
    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操作规程: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0).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11).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3篇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xx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xx-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4篇

    1、实训过程中,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加强实训过程的安全教育。

    2、任课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对实训过程中学生的安全负责。在实训准备,工作中必须考虑实验操作的安全要求。

    3、做实训前,首先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不允许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4、用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漏电开关。

    5、实训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查明原因,由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5篇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3月3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访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三、非机动车的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四、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

    (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

    (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

    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6篇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防患于未然,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外来人员(车辆)不管以什么理由进入本公司时,必须先凭有效证件(驾驶证等)在门房进行登记。门卫根据来客的具体事由,联系相关科室(人员)负责接待,并指定停车位置。

    二、外来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的安排,直接到需要去的有关科室(或者某个人),严禁在厂区内到处乱窜影响他人,办完事后立即离开,不准无故长时间逗留。

    三、外来参观学习的人员,必须由公司负责接待的科室(人员)对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危害因素和应急事项告知后,方可到生产车间、化验室、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没有接受相关教育和告知事宜的来客,严禁到生产作业现场活动。

    四、外来人员到车间、仓库等地时,必须有公司专人带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更换衣、帽、鞋,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五、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者,公司将立即驱离出厂,不讲任何情面。

    六、外来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乱停乱放,造成不安全因素,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厂内留宿的.外来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按规定时间离开。

    八、外来人员(车辆)离厂时,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核实,办理离厂手续。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7篇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7、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
    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
    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8篇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xx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xx—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19篇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好装置、设施,以便在关键时刻发挥其作用,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物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配置、计划、采购、领取、维护保养、使用及报废更新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其随时处于完好的待用状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运输的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

    3、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4、定义与分类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本公司的设备、设施主要是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5、管理职责

    5.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更新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清单,并收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经总经理核准。

    5.2行政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采购、验收和维护保养。

    5.3运输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

    6、工作程序

    6.1选型及使用前期管理

    6.1.2选购车辆时,应对车辆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积极性及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避免盲目购置。

    6.1.2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性能、安全要求。

    6.1.3接受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货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根据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6.1.4新车投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6.1.5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作出技术鉴定,属制造厂责任,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6.2车辆基础管理

    6.2.1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准确。

    6.2.2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配件更换情况,检测和使用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

    6.2.3按时参加年检和车辆技术状况的等级鉴定。

    6.2.4做好车辆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按规定上报各种数据。

    6.2.5折旧资金应用于车辆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6.3.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参见《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6.4设备的报废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6.4.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6.4.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6.4.3大修理虽能恢复使用,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6.4.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6.4.5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6.4.6其它应当淘汰的。

    6.4.7报废的车辆或气瓶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得转售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20篇

    第一条公司小车由行政部公室负责调度,以满足公司接送客户及公司各部负责人外出办事需要。

    第二条小车的使用申请需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单方有效。申请单须提前2小时报行政部,以利于同地点合并用车,否则不予派车。以下情况一般不得审批用小车:

    1、一般人员出差办事;

    2、采购员外出采购;

    3、各类人员因私外出。

    第三条以下情况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期间,由行政部经理代签):

    1、当本公司车辆调用不够,需借车用时;

    2、长途用车(杭州、杭州地区以外);

    3、在不影响公用前提下,各类私人用车;

    4、公司试用合同工以上员工结婚用车;(每人1辆,半天内)

    5、公司员工丧事送花圈用车;

    6、公司员工伤、病、孕去医院用车(原则上优先考虑用车)。

    第四条小车的签发使用:

    1、小车出门一律凭小车出车单;

    2、小车单应为一式三联,一联为出门联;二联为结算联(平时存司机处);三联为行政部存档务查联。

    3、用车时间、里程必须控制在出车单允许范围内,无故超出用车时间和范围必须说明经过,视情况处理;

    4、公司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用。

    第五条小车驾驶员的考核:

    1、驾驶员须在上班后在小车内待命,迟到一次扣10-50元;

    2、在无出车任务的情况下,必须在车内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驾驶员在车单开出5分钟以内需出车,延误一次扣10-50元;

    4、严禁无单驾车出门,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5、出车回来后须马上与调度员取得联系,以利安排用车,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车费用(过桥费、油费等)报支时应附上结算联,由使用者签字,以便凭结算联复核费用,加强费用的控制;

    7、驾驶员要做好小车保养工作,故障须及时修复。因故障影响出车一次扣10-50元;

    第六条各类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正大门:上午8时至下午5时准许一切载货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货用汽车、三卡、手扶拖拉机、铲车等)和人力车的进出,但需填写进出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一切人员进出。

    第七条经警人员有权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__有限公司。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2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车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经常学习和熟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驾乘人员必须每天对自驾车辆进行安全运输及车辆标志进行检查,并随时接受公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随时通知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总结经验教训,整改事故隐患,提出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安全。提高驾乘人员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第四条:公司强化所有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公司所有运营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任何车辆不得漏保、脱保、公司还设立车辆责任赔偿保证金和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规章制度参加投保和不交纳保证金和提供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的车辆,公司不予其签定劳动合同,不准其挂靠本公司进行运营。(注: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得少于20万元,货物运输保险不得少于15万元)。

    第五条:车辆承运危险货物应根据托运单位提供有关资料认真予以查对核实,并提前15天向公司报送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必须详细填报,以备公司和运输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调整工作。

    第六条:公司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进明火和高温场所,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的准备情况,发现过期、失效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悬挂规定的标志牌和标志灯,凡末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检查合格的车辆和常压容器,不得装运危险货。

    第八条:维修、改装或动用明火维修易燃、易爆危险货运输时罐(槽)车时,必须到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有一定资质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改装作业。

    第九条: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条:本公司车辆及驾乘人员凡违反上述统一规定者,自负一切经济、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22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第23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推荐访问:车辆 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23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集合23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Top